文物保函〔2018〕857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陕北风电基地750千伏集中送出工程(靖边段)跨越长城遗址的请示》(陕文物字〔2018〕7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陕北风电基地750千伏集中送出工程 (靖边段)通过部分长城遗址相关方案。
二、对该工程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拟建送电线路工程具体选线:
原则同意在靖边县中山涧乡马家洼村边墙壕村以架设铁塔方式两次通过(坐标点:N37°17'10.12",E108°29'00.00",H1524m;N37°17'08.85",E108°28'47.57",H1516m)边墙壕村消失段明长城(长城认定编码:610824382301170046)的方案。
原则同意在靖边县周河镇杨家沟大队老坟崾岘东北1400米处(坐标点:N37°09'44.1200",E108°32'44.2584",H1708m)和靖边县周河镇杨家沟大队老坟崾岘北侧 1020 米处(坐标点:N37°09'35.54",E108°32'30.81",H1758m)以架设铁塔方式通过代响梁村秦长城(长城认定编码:610824382105020032)的方案。
原则同意在靖边县周河镇杨家沟大队老坟崾岘西北以架设铁塔方式通过老坟崾岘长城11段(长城认定编码:610824382101020033)保护区划的方案。
(二)应在拟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前,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相关区域做进一步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并重点明确2084号铁塔选址区域地下遗存分布情况。如遇重要考古发现,应调整项目方案。
(三)应根据考古工作结论,完善拟建2084号铁塔选址,避让地下遗存分布区域,尽可能增加拟建2084号铁塔与秦长城遗址的距离。
(四)应完善、细化施工方案,重点明确拟建1059号、2084号、2085号铁塔基础部分开挖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施工场地、施工道路要求,避免破坏长城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
(五)应补充拟建工程施工期间长城遗址本体保护措施、监测措施及应急预案。补充施工后期相关区域场地清理措施、环境修复措施和长城遗址展示、标识措施。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报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实施。
四、请你局加强对拟建工程的监管,确保文物及其环境与景观风貌的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特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