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被许可单位:自公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后,请携带以下材料到山东能源监管办公室资质大厅领取许可证。
一、新申请类:1.法人授权委托书;2.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许可事项变更类:1.法人授权委托书;2.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3.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登记事项变更类:1.法人授权委托书;2.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3.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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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3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浏览数:767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近日审核准予13家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并进行公示。其中有3家风电企业,分别为:华能烟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龙口风电有限公司、中广核(庆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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