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方风力发电网>看资讯 >企业动态 > 三一哈密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三一哈密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15-11-04 来源:哈密市政府网 浏览数:679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编制的《新疆风能资源评价报告》(2006.3),新疆风能资源总储量为8.72亿千瓦,风能资源储量极为丰富,是全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省区之一,因地制宜合理发展风电产业,不仅符合能源电力结构调整需要,有利于地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而且有助于减少化石燃料废气排放,对改善生态、保护环境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三、项目建设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2、是否符合本市、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3、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4、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5、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哈密市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本规划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4)本规划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5)对本规划的建设持何种态度;(6)本规划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7)对本规划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局。
阅读上文 >> 憧憬风电政策出台 中国高速传动将继续受惠
阅读下文 >> 两岸合作,冀纬交流好声音——记河北政府团参访上纬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eastwp.net/news/show.php?itemid=38144&page=2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东方风力发电网

按分类浏览

点击排行

图文推荐

推荐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