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刚才您也提到了鼓励中央能源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并购。中外两种企业文化肯定有不同的地方,怎样处理企业文化上的融合?
王瑞祥:企业文化是独特的东西,既是理念也是管理方式。搞企业文化管理,要清楚核心的价值观、企业的基本定位、对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把这些抓住了,员工就会有一些共同的价值理念。所说的企业价值观融合就是互相接受的过程。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文化,没有自己特点就不叫企业文化。它应该被所有员工接受作为行为规范,但不是挂在墙上,不能只是口号。真正的企业文化应该是比较配套的,有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发展愿景、道德规范、形象识别系统,要有与这些文化理念相匹配的一套管理制度。制度使理念固化,反过来制度又需要理念指导,两者相辅相成。
企业文化要内化于心,要被职工认可认同;要固化于制,要有体现理念的制度办法;要外化于行,要通过职工一定的行为、形象体现出来,要从企业经营、销售、管理等各个方面体现出来。文化融合的过程就是这三化的过程、进入人心的过程、进入规章制度的过程、进入管理的过程。
《能源》:前面请教的都是关于能源方面的问题,还有一个关于会议流程的问题。今年委员提案五千多份,其中很多都非常有价值,为了防止形式大于内容,有政协委员提出,“不能只是提提,对提案要有后续反馈”,提案委员会是否有后续关注?这还需要哪些方面的配合?
王瑞祥:政协提案委员会的工作是全年不间断的,只是两会期间更集中。现在我们正在做承办方面的工作,理清提案应由哪个部门主办、哪个部门协办。今年两会期间收到提案五千多份,都是政协委员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各方面的问题,经过调研提出的,很多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提案不能只放在政协,大部分提案开会期间和代表已沟通过,和相关承办部门也打过招呼,三月下旬召开落实会,要求各相关部门参与,领任务,限时解决问题,答复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