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石油青海油田海西20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海西州茫崖市冷湖镇的19.2734公顷国有农用地、0.1186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共计19.3920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作为中国石油青海油田海西20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
原文如下: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石油青海油田海西20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6〕3号
海西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中国石油青海油田海西200万千瓦风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西政〔2025〕60号)已于2026年1月6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州茫崖市冷湖镇的19.2734公顷国有农用地、0.1186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共计19.3920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作为中国石油青海油田海西20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州要督导茫崖市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茫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批准文件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三、具体事宜由茫崖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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