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鄂尔多斯市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公告。
公告显示,鄂尔多斯市能源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市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
项目地点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杭锦旗、乌审旗。
配置规模:上网消纳风电项目总规模145万千瓦。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不超过100万千瓦。
建设模式:本次择优确定投资主体;投资主体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建设要求:
1、通过竞争性配置的项目应于核准(备案)2年有效期内实质性开工建设,确需延期开工的,应按规定履行延期手续。核准(备案)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为1年。核准(备案)逾期未开工的,予以清理废止。
2、 投资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和核准(备案)要求开展项目建设,5年内不得转让项目或股权。同一集团内业务调整等确需变更项目投资主体或股权比例的,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公告如下:

关于开展鄂尔多斯市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上网消纳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管理办法》(内能源新能发〔2025〕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5〕65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做好鄂尔多斯市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鄂尔多斯市能源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市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2. 项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杭锦旗、乌审旗。
3. 配置规模:上网消纳风电项目总规模145万千瓦。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不超过100万千瓦。
4. 建设模式:本次择优确定投资主体;投资主体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1. 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申报主体为联合体的,应提交相关联合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牵头申报主体企业及联合体成员股权分配等情况。
3. 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风电项目投资建设能力。
4. 申报企业应为信誉良好企业,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1)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s://www.gsxt.gov.cn);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
采用联合体申报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上述全部要求。
(二)项目要求
1. 参与优选的投资企业应按照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2. 申报方案应按照编制大纲(见附件2)编制,明确站点风能资源条件、场址条件、电站建设方案、接网方案、经济性测算分析、技术先进性等内容。
3. 项目接网方案应明确拟接入的变电站、接入电压等级、送出工程距离等。
4. 申报项目场址及送出线路用地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并取得县级(含)以上自然资源、林草、环保、文物、军事等主管部门出具的限制性因素排查意见。
5. 鼓励项目创新采用提高并网友好性能、安全可靠的先进设备。
三、建设要求
1. 通过竞争性配置的项目应于核准(备案)2年有效期内实质性开工建设,确需延期开工的,应按规定履行延期手续。核准(备案)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为1年。核准(备案)逾期未开工的,予以清理废止。
2. 投资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和核准(备案)要求开展项目建设,5年内不得转让项目或股权。同一集团内业务调整等确需变更项目投资主体或股权比例的,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四、工作组织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本次优选工作,并进行全程监督。
1.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负责本次优选组织协调工作,发布优选公告,监督本次优选工作,并对质疑进行复核。
2. 第三方专业机构受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委托开展优选工作,公平公正组织专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按照要求开展优选。
3.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五、申报及优选程序
(一)旗区初选
东胜区、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杭锦旗、乌审旗等旗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初审工作;初审通过后由旗区能源主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上报市能源局。
(二)提交材料
旗区能源主管部门将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材料在2025年12月5日17:00前提交至市能源局;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7份)在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内容应保持一致,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申报材料应密封,密封处粘贴封条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应提交1份可编辑的电子版申报材料U盘。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申报材料需按时送达,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将不予受理。
(三)开展优选
申报截止后3日内市能源局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优选工作采用资格审核与综合评分结合的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核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高低依次进行排序。
优选将重点考量申报项目站点风能资源条件、电站建设方案、接网方案、经济性测算分析、技术先进性等内容及申报企业落实政府部署要求、投资实力、项目建设方案、新能源投资建设业绩、已获批新能源项目建设和投运情况等条件。
(四)上报纳规
市能源局就拟入选项目基本情况征询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意见并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将拟入选项目清单通过公开渠道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结束后,市能源局按程序报送自治区能源局审核纳规。
六、联系方式
申报资料报送地址:鄂尔多斯市能源局721室
联系人:程希
电话:0477-8599569
手机浏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