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发布《涉及诉讼公告》。
公告披露,近日,华锐风电通过网络途径关注到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中提到:九鼎新材收到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2025)甘0902民初9348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其与华锐风电科技(甘肃)有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被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受理,涉案金额为90,593,867.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锐风电尚未收到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此案的相关司法文件。
同时,华锐风电公布关于公司起诉九鼎新材情况说明。
2020年1月13日双方签署《采购协议》,约定公司从九鼎新材采购80套风力发电机组叶片(合同金额17520万元),2020年11月30日前应分期交付完毕。在《采购协议》实际执行过程中,截至2020年11月30日,九鼎新材仅交付49套叶片,且每一套叶片均逾期交付,严重违反《采购协议》的约定。
由于九鼎新材逾期交付叶片,导致华锐风电无法按期向客户交付成套风电整机产品(含叶片)。为严格履行成套风电整机产品交付合同义务,避免给客户造成损失,且鉴于九鼎新材无法正常履约,华锐风电不得不紧急从第三方处采购、调用31套同类叶片及备件,额外增加相关费用16,593,551.39元。
九鼎新材逾期交货后,公司曾多次向其发函,要求其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叶片,并按照协议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但九鼎新材拒不赔偿。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就上述额外增加的费用16,593,551.39元以及九鼎新材因违反《采购协议》所产生的违约金32,193,000元(根据《采购协议》约定,九鼎新材逾期交付叶片所产生违约金共计110,135,100元,公司暂按实际履行部分货款金额的30%主张),合计48,786,551.39元,公司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显示,该案已于2025年9月12日立案((2025)京0108民初98688号),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华锐风电表示,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充分凭借法律武器维护公司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