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云南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配套细则的通知》。该文件附件包括:《云南省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衔接细则》《云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细则》《云南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细则》《云南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配套细则的函》。
上述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过渡期电价政策
汛期执行云南省城乡居民生活用能电能替代政策的集中式新能源电厂,按照平稳过渡原则,2025年汛期继续按照省内现行政策和规则执行。
2025年6月1日至《实施方案》印发次月(注:8月26日,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云南能监办联合下发《云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未入市的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上网电量仍按燃煤发电基准价(0.3358元/千瓦时)结算。
竞价细则
首次竞价时间:拟定2025年第三季度开展增量项目的首次竞价。
机制电量:新增光伏项目,按照全部参与竞价申报新增光伏项目预计上网电量的比例R确定,
新增风电项目,按照全部参与竞价申报新增风电项目预计上网电量的比例R确定。
在竞价组织前,若新能源项目被认定为2025年6月1日以前全容量并网的项目,预计上网电量置0。
分段申报
申报信息包括电量和电价,申报电量最小单位为0.0001万千瓦时、价格最小单位为0.0001元/千瓦时。
初期采取分段申报方式,申报不超过N段机制电量、机制价格信息,申报机制价格需按分段单调递增。申报信息以最后一次在竞价系统提交的信息为准。
原文件如下:
附件1:云南省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衔接细则
附件2:云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竟价细则
附件3:云南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