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提升广东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
内容提到,明确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应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并网主体包括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全部新能源,以及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全部新型并网主体。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规定要求,分类提出涉网安全管理要求,将必须管的管到位。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并网主体均应服从调度统一指挥,按照电力调度机构有关要求加强涉网安全管理。并网主体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静止无功补偿器(SVC)、静止无功发生器(SVG)、调相机等一次系统设备,自动发电控制(AGC)、自动电压控制(AVC)、有功及无功控制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相量测量装置(PMU)及通信、自动化及网络安全设备等与涉网安全相关的二次系统设备。
强化虚拟电厂运行管理。虚拟电厂应按月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可调节资源清单和变更申请,月内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换可调节资源及其容量,确需调整的,应在调整前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变更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认真审核并做好调节能力动态认定工作。虚拟电厂开展实时运行监测,实时掌握聚合可调节资源的运行状态,自动接收、严格执行参与市场的出清结果,并及时向市场运营机构自动报送执行情况,严禁私自篡改各类数据。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