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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竞配!

2025-06-0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数:18

公告显示,为推进鄂伦春自治旗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布式能源工作方案》,现组织开展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

6月6日,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

公告显示,为推进鄂伦春自治旗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布式能源工作方案》,现组织开展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

项目申报要求:

1.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严禁多个项目集中布设在同一片区域或以“打包分布”方式规避集中式风电项目管理要求。

2.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工商业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兆瓦;大型工商业项目。接入35千伏电压等级不超过20兆瓦,接入110千伏(66千伏)不超过50兆瓦。应在具备一定负荷基础的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商业楼宇、企事业单位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

申报企业要求:

1.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025年前已获指标但未按期建设的项目所属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年度申报。

全文如下:

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

为推进鄂伦春自治旗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布式能源工作方案》,现组织开展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企业要求

1.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025年前已获指标但未按期建设的项目所属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年度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严禁多个项目集中布设在同一片区域或以“打包分布”方式规避集中式风电项目管理要求。

2.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工商业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兆瓦;大型工商业项目。接入35千伏电压等级不超过20兆瓦,接入110千伏(66千伏)不超过50兆瓦。应在具备一定负荷基础的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商业楼宇、企事业单位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按附件要求填写项目汇总表,编制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文件,装订成册,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交2套常规申报资料和5套隐去投资主体信息的申报资料,将电子版材料刻录至光盘。

2.请于2025年6月13日17:00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鄂伦春自治旗发展改革委2楼221室,逾期不予受理。

3.由旗发展改革委指导组织企业报送项目方案,并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至市能源局。市能源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项目评审,重点审查开发企业资质、选址条件、电网接入可行性、自用消纳能力、建设进度安排等关键因素。

联系人:武阿迪;联系电话:18547043774

附件:1.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布式能源工作方案

2.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散式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3.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4.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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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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