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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2025年第一批1GW风电项目启动竞配!

2025-06-03 来源: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数:51

公告显示,按照全省分解下放沈阳市2025年第一批风电开发建设规模,拟选场址位于辽中区和新民市,总容量为100万千瓦,采取竞争性配置方式一次性确定投资主体。

2025年5月30日,沈阳市2025年第一批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按照全省分解下放沈阳市2025年第一批风电开发建设规模,拟选场址位于辽中区和新民市,总容量为100万千瓦,采取竞争性配置方式一次性确定投资主体。

申报企业须以单一投资主体参与;申报企业或其控股公司须具有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经验。

公告如下:

沈阳市2025年第一批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根据《辽宁省2025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启动沈阳市2025年第一批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

一、配置范围和内容

为有效盘活我市重点存量资产,充分利用我市资源禀赋优势,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发挥各类资本优势,优先支持参与盘活我市重点存量资产的央、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参与本批风电项目建设。

按照全省分解下放我市2025年第一批风电开发建设规模,拟选场址位于辽中区和新民市,总容量为100万千瓦,采取竞争性配置方式一次性确定投资主体。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须以单一投资主体参与;

2.申报企业或其控股公司须具有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经验;

3.申报企业资信良好,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上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4.申报企业应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报名及领取工作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配置的申报企业,于2025年6月5日9:00—12:00到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报名验证,并领取竞争性配置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

3.申领人员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4.保密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2);

5.国内风电建设运营业绩证明文件。

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需逐份加盖公章。

四、申报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完成报名的企业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封面、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完成组卷、装订、密封后,于2025年6月10日9:00—12:00递交至沈阳市发展改革委。

五、有关要求

1.企业严重失信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相关信息将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2.申报企业对本次竞争性配置工作负有保密义务,竞争性配置文件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扩散(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移动网络、纸质、媒体等方式),否则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C座711室

联系方式:沈阳市发展改革委新能源处 024-22720375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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