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新能源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按照“应报尽报”原则,与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对应的新能源项目均可参与本次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和配置原则如下:
(一)纳入开发方案、已实施灵活性改造,并完成深调认定的煤电机组,鼓励其继续实施节能降耗改造,按照煤电装机规模的8%增配新能源规模。
(二)纳入开发方案、已实施灵活性改造,但未完成深调认定的煤电机组,按照现有程序实施改造和认定后,办理新能源项目并网手续。若继续实施节能降耗改造,按照煤电装机规模的8%增配新能源规模。
(三)未纳入开发方案但已实施灵活性改造的煤电机组,按照装机规模的14%配置新能源项目,依程序申请纳入开发方案并完成改造和认定后,办理新能源项目并网手续。若继续实施节能降耗改造,按照煤电装机规模的8%增配新能源规模。
(四)未纳入开发方案且未实施灵活性改造的煤电机组,应同步开展灵活性和节能降耗改造,按照煤电装机规模的22%配置新能源规模。
《通知》强调,要科学调整配置方案。各发电企业对前期已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并配置新能源项目的,可结合煤电机组改造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后续同步实施煤电灵活性和节能降耗改造的机组,应根据煤电机组改造进度与新能源项目建设情况做好相应匹配,经上级公司确认后一并报送。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