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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2GW,配储200MW/400MWh!福建省2023年(第一批)海上风电市场化竞配结果公示

2023-07-18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浏览数:460

同时竞配公告表示,投资主体须承诺配建一定规模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按项目规模10%、时长2小时配建电化学储能,与海上风电项目同步建成并网,否则视为不满足竞争配置条件。为此本批次竞配项目配置规模为200MW/400MWh的储能系统。

  7月17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一批)结果的公示。
  
  根据竞争配置规则,经专家综合评审,
  
  长乐B区(调整)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长乐外海I区(南)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长乐外海J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乐外海K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莆田湄洲湾外海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根据6月13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的《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公告》表示,竞配项目包括长乐B区(调整)规模为10万千瓦、长乐外海I区(南)规模为30万千瓦、长乐外海J区规模为65万千瓦、长乐外海K区规模为55万千瓦、莆田湄洲湾外海规模为40万千瓦,共5个场址,共计规模为200万千瓦。
  
  同时竞配公告表示,投资主体须承诺配建一定规模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按项目规模10%、时长2小时配建电化学储能,与海上风电项目同步建成并网,否则视为不满足竞争配置条件。为此本批次竞配项目配置规模为200MW/400MWh的储能系统。
  
  原文如下:
  
  关于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一批)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有关政策、《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的复函》(国能综函新能〔2022〕26号)和《福建省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指导方案》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工作(第一批),其中:长乐B区(调整)项目有7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长乐外海I区(南)项目有10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长乐外海J区项目有9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长乐外海K区项目有10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莆田湄洲湾外海项目有10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
  
  根据竞争配置规则,经专家综合评审,长乐B区(调整)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长乐外海I区(南)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长乐外海J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乐外海K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莆田湄洲湾外海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现将竞争配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21日。参与此次竞争配置的相关企业如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向我委提出。
  
  联系电话:0591-87063595、87063686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
  
  附: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公告(第一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有关政策要求、《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的复函》(国能综函新能〔2022〕26号)和《福建省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指导方案》,福建省发改委组织开展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工作(第一批)。
  
  一、竞争配置项目
  
  包括长乐B区(调整)10万千瓦、长乐外海I区(南)30万千瓦、长乐外海J区65万千瓦、长乐外海K区55万千瓦、莆田湄洲湾外海40万千瓦,共5个场址、200万千瓦。
  
  二、基本要求
  
  (一)企业可以集团公司(一级公司)或其下属唯一一家子(分)公司参与此次竞争配置。如以子(分)公司名义申报,须获得集团公司唯一书面授权。
  
  (二)企业应当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较低的资产负债率、充裕的项目资本金、较强的投资能力,企业总资产应在100亿元及以上(2022年财务报表)。
  
  (三)企业应具有国内海上风电建设运营业绩。企业可以单独作为投资主体参与竞争配置,也可与另一家企业组建固定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企业不得超过两家)作为投资主体参与竞争配置,投资主体(或联合体成员企业之一)应具有国内海上风电控股项目并网业绩。
  
  三、竞争配置文件获取
  
  有意向参与竞争配置的企业,在2023年6月14日8:00至6月20日18:00(北京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申领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对申领人的授权委托书、国内海上风电建设运营业绩证明文件(参股国内海上风电项目核准证明文件及股权证明文件、或者2019年起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海上风电项目配置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及申领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发送至邮箱:fjs2023jzpz@163.com,邮件主题为“企业名称(全称)”,所提交的电子扫描件须逐份加盖公章。
  
  符合基本要求的企业提交上述文件后,申领人根据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至现场领取《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工作文件》(第一批,下称《工作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参与此次竞争配置的企业,其所属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工作文件》,否则不得参与竞争配置。
  
  领取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6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具体以邮件通知为准。
  
  领取地点: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楼。
  
  四、申报文件提交
  
  投资主体按照《工作文件》要求准备和提交申报材料。
  
  提交时间:2023年7月11日14:30—16: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地点: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fujian.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default.aspx)和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fjggzyjy.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063595
  
  联系邮箱:fjs2023jzpz@163.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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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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