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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巨头的专利之争:GE状告西门子歌美飒专利侵权

2020-08-24 来源:中国经营网 浏览数:583

通用电气公司(以下简称“GE”)的专利“杀手锏”再现江湖。

  通用电气公司(以下简称“GE”)的专利“杀手锏”再现江湖。
  
  2020年8月,GE方面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西门子歌美飒提起专利侵权的诉讼,称后者的风力涡轮机侵犯了GE的低电压穿越和零电压穿越技术专利,要求ITC根据1930年关税法第337号修正案对西门子歌美飒变速型风机及其部件进行调查。
  
  GE方面提供的一份声明显示,上述两项技术对风力涡轮机通过电压穿越认证起到关键性作用。同时其新闻发言人表示,保护知识产权是驱动高科技行业实现持续创新和投资,以及创造相关高附加价值工作的基础。GE坚信对西门子歌美飒提起这一侵权诉讼案理由充分,并将持续在美国保护这一技术的知识产权。
  
  然而,西门子歌美飒则在一份声明中回应称,西门子歌美飒产品的特性和功能不会侵犯任何有效的第三方知识产权,同时,西门子歌美飒方面将针对可能的禁令进行辩护。
  
  对于上述专利侵权诉讼的最新进展,GE方面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目前该诉讼只是刚开始上提,未有更进一步的进展。”
  
  市场之争
  
  实际上,GE与西门子歌美飒专利纠纷的背后,是风电龙头逐渐白热化的市场之争。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数据,2019年,全球风电整机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排名前五的整机商市场份额占全球市场的67.1%,其中维斯塔斯以18.0%市场装机排名榜首,西门子歌美飒与GE则分别以15.7%和11.6%的市占率位列第二、第四位。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GE全球排名和市场份额的成绩差强人意,但若从业务的市场分布来看,GE市场竞争的压力已经显现。
  
  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数据,目前GE、维斯塔斯、恩德集团及西门子歌美飒四家企业占据了美洲市场95%的份额。但与西门子歌美飒不同的是,GE的市场装机主要来自美国市场。
  
  2019年,在GE较为强势的陆上风电市场,其新增装机容量相较于2018年增长2GW,以接近12.45%的市占率稳居第四位。其中,GE约有60%的新增装机来自美国。
  
  西门子歌美飒同样不甘示弱,2019年,其陆上装机以12.97%的市场份额力压GE,排名第三。同时,西门子歌美飒装机的全球布局趋势明显,2019年,除了美洲市场之外,其主要的陆上风电市场为西班牙、土耳其和埃及。
  
  作为美国本土企业,GE虽然长期以来占据美国风电整机市场的龙头地位,但如今在西门子歌美飒优势明显的海上风电领域,GE这一“地头蛇”却隐隐有被欧洲“强龙”赶超之势。
  
  自西门子与歌美飒“强强联合”以来,西门子歌美飒一直稳坐全球海上风电头把交椅。2019年,其海上风电新增装机量翻番,以39.77%的市场占有率将其余竞争对手远远甩在身后。而同一时期,GE海上风电的市场份额仅为4.28%。
  
  2020年以来,西门子歌美飒对于GE的“威胁”更加明显。
  
  2020年1月下旬,美国能源巨头Dominion Energy宣布将选择西门子歌美飒作为其在弗吉尼亚州开发的2.64GW海上风电项目的首选风机供应商;5月下旬,西门子歌美飒又发布其新的海上直驱风机(SG14-222DD),该单机容量可扩展至15MW机组,一举打破了GE此前保持的全球最大海上风机的纪录,GE保持了一年多的大风机领先优势就此被取代。
  
  专利“杀手锏”
  
  在这样的背景下,GE祭出专利“杀手锏”。8月初,GE以西门子歌美飒风力涡轮机侵犯其低电压穿越和零电压穿越技术专利为由,将后者诉至ITC。
  
  值得一提的是,仅针对“零电压穿越”技术,GE已与各大整机制造龙头进行过“专利战”。
  
  2017年7月,GE称维斯塔斯在美国安装的V90-3.0 MW、V100-2.0MW和V117-3.3MW型号风机均使用了其“零电压穿越”专利技术,并就此向加州法院提起对维斯塔斯的诉讼。而在更早之前(2008年),GE就曾以同样的理由向日本三菱重工提起侵权诉讼,三菱重工随后发起反诉,控告GE试图垄断美国市场。
  
  耐人寻味的是,虽然两场纠纷最终都以达成和解并签订“交叉授权”协议的方式告终,但三菱重工却在历时5年的诉讼中耗光了客户的耐心和信心,连同其在美国投资2.4MW平台工厂一起退出了美国市场。
  
  咨询机构IntelStor的首席执行官、知识产权专家Philip Totaro曾表示,竞争对手被迫将GE的许可费计入每台涡轮机的销售毛利,这使得这家美国科技巨头得以扩大其在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
  
  知识产权策略专家、《专利三十六计》作者董新蕊则告诉记者:“本次西门子歌美飒可能面临的337调查(1930年关税法第337号修正案)是美国企业用来威慑对手的常用手段,337条款是国际上最具变通性和杀伤力的贸易保护手段。一旦GE胜诉,凡是337调查认定侵权行为存在的外国出口产品,将通过颁发禁止进口令的方法直接禁止该涉案产品的进口和在美国市场的销售,而且无法规避。”
  
  “此外,根据337调查普遍排除令规定,一家败诉,连同该国其他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同样也要退出美国市场。更重要的是,337条款已经跨越了国界,在全球范围内的侵权行为均可能被追诉,甚至包括非出口行为。”董新蕊补充道。
  
  专利战“伤”了谁?
  
  目前,由于专利可竖起隐形竞争壁垒,客观上形成垄断等原因,企业发起的专利压制一度备受争议。
  
  针对外界关于专利纠纷的质疑,GE方面向记者表示,保护知识产权是驱动高科技行业实现持续创新和投资,以及创造相关高附加价值工作的基础。并且GE坚信对西门子歌美飒提起这一侵权诉讼案理由充分。
  
  董新蕊告诉记者:“专利本来是保护创新的一种制度,在合理利用的情况下,专利战对于保护创新、保护原创是非常有效的,并且各国是允许和支持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国家的一些企业正在逐渐把专利战当成一种保持垄断的工具和利器,甚至存在滥用知识产权进行专利战来获得利益的情况。实际上,合理的专利战是维护公平竞争的一种手段,只有违反反垄断法的不合理的专利战才是违背公平竞争的行为。”
  
  “滥用知识产权(行为)是指:权利人超出了知识产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正当行使有关权利,损害他人利益、社会公益或者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也是一种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而目前难以判断GE的行为是否属于滥用知识产权的情形。”董新蕊进一步解释称。
  
  与此同时,IntelStor报告指出,此次GE 发起的专利侵权诉讼虽是其控制美国市场的新尝试,但可能会导致第三方获利情况出现。
  
  从一些标准化的(每安装兆瓦的成本)涡轮定价数据来看,GE的产品比维斯塔斯、西门子歌美飒和Nordex Acciona更贵。若GE试图通过对每台涡轮机增加专利费的方式来提高西门子歌美飒涡轮机的成本,那么开发商可能将西门子歌美飒目前5.1 GW订单转给Nordex Acciona或维斯塔斯。
  
  “因为他们(本就较低的)成本中已经包含了GE的专利费。”IntelStor报告中如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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