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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国家能源局公布一批违法违规电网建设企业(名单)

2015-06-25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数:732


  武汉市思远和谐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伪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承揽河南送变电工程公司濮阳220kV台前变电站、郑州800kV换流站、信阳东500kV变电站安装工程,承揽湖北送变电工程公司220kV葛山变电站新建安装工程。
  (二)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没有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列入变电站安装招标条件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在濮阳220kV台前变电站等变电站安装工程招标文件中,没有将承装(修、试)电力设许可证(承试类)列入招标条件。
  (三)承装(修、试)企业出租、出借许可证,施工单位、个人涉嫌挂靠许可证投标或承揽工程
  随着电力工程建设市场许可准入管理的不断加强,部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出租、出借许可证的各类行为更加隐蔽,如通过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缴纳临时社保等方式,与挂靠人建立形式上的劳动用工关系,实质将许可证出借给个人对外承接工程,并从中以抽取利润等方式收取管理费。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对关联企业和工程分包管理不严。在关联企业承揽的电力工程中,存在一些分包给无资质、挂靠资质单位情况,违反资质管理有关规定,也给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带来隐患。
  专栏2:
  1.湖南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出租、出借许可证。湖南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在承接河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郑州换流站至开封西第三回500kV线路工程”、国网河南电力公司南阳供电公司“南阳南至邓州变Ⅱ回220kV线路工程”中,对施工现场没有进行实质管理,全权委托项目负责人卞志涛进行管理;工程款由湖南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帐户直接打入卞志涛朋友范鹏飞帐户,且范鹏飞不是湖南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卞志涛按年度向湖南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返还3%至5%的管理费。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在上述项目中涉嫌出租、出借许可证,卞志涛、范鹏飞涉嫌挂靠许可证。
  2.河南金信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出租、出借许可证。河南金信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承接的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方城220kV韶华变2 期扩建线路工程”、“邓州变-渠首变 220kV 线路工程”,项目负责人闫兵、纪文涛及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均不是河南金信电力建设公司的正式职工;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将工程款打给了闫兵、纪文涛个人账户,闫兵、纪文涛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比例将一部分工程款交给河南金信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河南金信电力建设公司涉嫌出租、出借许可证,闫兵、纪文涛挂靠许可证。
  3.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出租、出借许可证。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河南送变电工程公司“焦作电厂—武陟变220 千伏线路工程”铁塔组装1标段工程,项目负责人蒋开芬(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对其提供了社保缴纳材料)以公司名义临时招募18名技术工人从事组塔登高作业,特种人员报审表中吴亮等10人均无社保,也非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人员。这些临时招募人员由蒋开芬发放薪酬。经延伸查实,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出租、出借许可证。
  4.四川省岳池县石垭建安总公司出租、出借许可证。检查组在延伸检查中,发现四川省岳池县石垭建安总公司涉嫌出租、出借许可证。
  (四)个别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签订阴阳合同。个别承包企业违反国家工程承包管理相关规定,同一工程项目与分包企业签订不同的两份合同,形式上对外为劳务分包合同,对内实质为专业分包合同。
  专栏3:
  濮阳龙源电力集团与河南盛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阴阳合同。“濮阳 220kV南乐变电站电气安装、钢构架组立工程”,发包方濮阳龙源电力集团提供的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人为琚水利,分包方式是劳务分包,而在分包方河南盛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留存合同签订人是张晓东,承包方式是作业分包,是包安全、质量、工期的作业合同,其签订人不同,承包内容不同,属于阴阳合同。
  (五)个别企业没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开展试验项目。
  个别承包企业将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委托给没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的企业承揽。
  专栏4:
  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在金大地用户工程项目中,将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委托无资质单位新乡市火电建设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承揽,合同金额63万元。高压试验没有列入招标条件,新乡市火电建设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属于无证施工。
  三、监管意见
  针对在河南省驻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能源局责成相关派出机构
  按照许可管理规定对有关单位、个人进行处理:
  (一)向执行许可管理制度不规范的相关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二)对涉嫌违反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企业、个人,按规定程序立案调查后,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4年在建电网工程项目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管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准入监管,促进电力建设工程市场规范发展,通过严格依法监管,严肃处理检查出的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发挥好专项监管示范作用,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 346号)要求,2014年9月至12月,国家能源局在全国9省(区、市)开展了在建电网工程项目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管工作,除河南省驻点检查专项监管情况单独形成监管报告发布外,根据其他8省(区、市)专项监管情况形成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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