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月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下称电监会)的职责将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后者继续由国家发改委管理;不再保留电监会。
方案提出,重组后的国家能源局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3月10日在向全国人大作方案说明时也表示,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的目的是“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加强能源监督管理”。
“这一次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制,是走向大能源体制的重要一笔。”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告诉中广经济之声记者。
除了大能源体制,许多观察人士注意到,此番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的方案中,“改革”二字频频出现,或为停滞已久的电力体制改革再次起步作铺垫。
事实上,围绕电力市场化和电力体制的电改重启之声早已响一片。
今年全国两会前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琳,以及全国政协委员、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分别建言,启动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早在今年1月,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更是在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中国经济周刊》刊发了系列署名文章,回顾与思辨“电改十年”。
财新网昨日甚至援引权威人士的话称,全国两会之后,目前高度垄断的电网公司有可能面临拆分。
有消息人士称,拆分的可能方向之一,可能是做实区域电网公司,并将其从国家电网公司中拆分出来。
有分析人士指出,如国家电网公司能最终拆分,则将有助于区域电力市场的形成,促进效率比较和竞争。同时,分而治之,也可提高电网公司的透明度,降低监管难度,为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打下基础。
“做实研究与监管”
国家能源局为副部级单位,由国家发改委管理;国家电监会则是国务院14个直属事业单位之一。虽为正部级单位,电监会却一直在尴尬中前行。除了安全监管及部分统筹协调事项,电监会几无其他实质职权。国家能源局同样不是强势部门,缺乏能源定价权。
根据昨日披露的方案,国家能源局重组后,电监会将不再保留。而新的国家能源局除了“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还将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分析人士称,这相当于让国家能源局做实研究和监管两大职责。目前国家能源局下辖有电力司,与电监会的职能相近。如此整合既可减少机构重叠,还可统筹全国能源供求、制定长远能源战略。
国家能源局诞生于2008年的“大部制改革”,整合了原属国家发改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为副部级单位,由国家发改委管理。
国家电监会则是国务院14个直属事业单位之一,成立于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的2003年3月,至此次调整,正好十年。发电公司组建、电网重组,以及电监会的设立,被认为是电力体制改革元年的三件大事。
现实是,虽为正部级单位,电监会却一直在尴尬中前行。国务院国资委旗下的《能源》杂志此前曾报道称,国家电监会,“自其成立以来,相比于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的繁忙与牵引市场的巨大魔力,门庭清冷却似乎成了电监会的长久面孔。”目前,除了安全监管及部分统筹协调事项,电监会几无其他实质职权。而最为舆论及市场关注的电力改革事宜,电监会也只有大而笼统的“电力市场建设”一项可供媒体传声。电监会的弱势,根本在于其缺乏最重要的电价管理权和项目准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