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滞近十年后,外界对于重启电力体制改革的呼声颇高,将能源主管部门纳入到此番机构改革之中,可谓恰逢其时。
李小琳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建议,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实施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逐步放开用户选择权和议价权,实现电能买卖从管制垄断型向竞争服务型转变。
李小琳同时建议,尽快启动《电力法》修订工作,对与当前行业形势明显不符的条文予以修正;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分布式电源和智能微网等新兴事物,及其带来的系列涉法问题尽快专题研究,纳入到法律条文的补充修订中;对电力市场化相关内容在新的电力法中做出规定。
建言电力市场化的,还有王禹民。全国两会前夕,王禹民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电改“最难啃骨头”在于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现状是上网电价已经独立,但输电配电售电仍然一体化。按现有的体制实行煤电联动,煤炭价格下降,但如果上网电价和输配电售电环节电价不变,价格就不能疏导出去,这就导致不论煤炭价格涨跌,老百姓总感觉电价上涨。
王禹民指出,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应在体制和机制上双重突破。简单地说,就是输电的不卖电。即由政府制定出台独立的输配电价,电网企业负责把电网这条“公路”建好,按输配电价收取“过路费”,用于电网投资建设和维护。
一位电力资深人士称,中共十八大以后,改革喊得很响,但真正要改革的话,电力系统作为一个已经搞了一半,或者已经走出一大步的行业来说,应该要先行启动。厂网分开,就等于把垄断的部分和竞争的部分已经分开了,如今已经过去十年了,应该继续往前走。
上述资深人士称,改革的核心内容应是电价改革,改革的首要步骤应是电网单独竞价,电网单独竞价的要害在于实行准许收入制度,也就是电网不是竞争业务,不能依靠市场,不能依靠盈利,需要国家严格核定它的成本和利润,否则不允许,这样一来它的收入就透明了,另外收入也有保障了。
拆分电网?
一位资深电力人士称,成立区域电网公司原本便是当初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精髓之一。当时改革是有意通过相应过渡性安排,鼓励区域电网做大做强,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股份化改造,以促进效率比较和竞争。
拆分电网,被视作电力体制改革的必经之路。目前,在监管部门弱势的前提下,随着国家电网公司的膨胀、跨省区输电增加,以及提升电力系统安全等的需要,加上有关政策、管理缺失,电网的行政垄断权甚至有所强化。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此前曾撰文称,换个角度看,“电网企业目前的垄断强势地位”,部分是由于监管职能不到位造成的。
业界对电网一家独大,也颇多不满声。有电力人士称,输电、配电价格不出台,电网成本就是一个“黑箱”,政府无从知晓和监管其内部操作,无从监管也就无从改进,从而无从建立自身发展机制。因此独立的输电、配电价格必须尽快出台。
电网控制着输电,这种统购统销体制,彻底切断了供应端与需求端之间的信息互动。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难有更多的知情权、话语权和选择权,难以真正培育市场主体。
新华社旗下的财经国家周刊称,还有一些发电企业高管认为,电网通过电力调度控制着发电企业,为了利润,有动力和手段以“保障运行安全”为借口隐蔽侵占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电监会一位主任也认为,电网会利用调度专业性强和信息不对称,躲避电监会的监管和媒体的监督。
根据目前传出的拆分方案,国家电网可能按照区域进行拆分。这可谓是对2002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下称“国务院五号文”)原有改革精神的回归。
根据国务院5号文的表述,区域电网公司的主要职责是:经营管理电网,保证供电安全,规划区域电网发展,培育区域电力市场,管理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按市场规则进行电力调度。
据一位资深电力人士称,成立区域电网公司原本便是当初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精髓之一。当时改革是有意通过相应过渡性安排,鼓励区域电网做大做强,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股份化改造,以促进效率比较和竞争。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在2011年上半年,国家电网公司曾试图削弱五大区域电网公司。据一位中央电力监管部门资深从业人员称,国家电网公司做出如此举动,可能是听说了进一步拆分的传闻。国家电网拆分方案传出:两会后“五号文件”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