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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36号文”竞价启动:风、光竞价上限0.32元/kWh,不设置下限,执行10年

2025-10-31 来源: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数:4571

文件明确,此次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全部建成投产(后续不再新增并网容量)的风电、光伏项目。其中,分布式项目可委托竞价代理商代理参与竞价。

10月29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5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明确,此次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全部建成投产(后续不再新增并网容量)的风电、光伏项目。其中,分布式项目可委托竞价代理商代理参与竞价。

竞价参数:

(一)电量规模。2025年机制电量总规模为40亿千瓦时;若参与竞价的新能源项目申报总电量未达到50亿千瓦时,自动将机制电量总规模按照申报总电量除以125%进行调整。

(二)竞价上下限。竞价上限为0.32元/千瓦时,不设置竞价下限。

(三)执行期限。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0年。

公告如下:

图片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5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有关市场主体: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5〕350号)规定,现将2025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主体

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全部建成投产(后续不再新增并网容量)的风电、光伏项目。其中,分布式项目可委托竞价代理商代理参与竞价。

二、竞价参数

(一)电量规模。2025年机制电量总规模为40亿千瓦时;若参与竞价的新能源项目申报总电量未达到50亿千瓦时,自动将机制电量总规模按照申报总电量除以125%进行调整。

(二)竞价上下限。竞价上限为0.32元/千瓦时,不设置竞价下限。

(三)执行期限。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0年。

三、其他事项

(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发布竞价公告,明确竞价流程、时间安排、竞价平台(网址)等具体事项。

(二)竞价最终结果由我委另行公布。

(三)未尽事宜,根据《天津市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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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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