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特朗普政府于2025年再次宣布退出《巴黎协定》,美国放弃了在国际气候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全球气候应对日益碎片化趋势加剧。次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sub-national actors与non-party stake holders),以及与气候挂钩的贸易机制[如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许多美国州、城市及私营企业逐渐采取独立的减排行动,而欧盟和其他国家通过贸易政策将碳减排义务延伸至全球供应链。这种由次国家层级推动的气候行动格局,不仅使得国际气候政策更加复杂化,也让参与全球市场的企业日益面临更高、更具动态变化的合规要求。
来源:《风能》杂志 文:张树伟
中国是全球电池、光伏组件和风力发电设备的主要生产国,这些产业在国际供应链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随着欧美等国家逐渐将碳排放标准嵌入国际贸易规则中,包括CBAM在内的政策可能对中国制造业带来巨大影响。以出口为导向的制造企业,尤其是在铝、钢铁、电池和光伏等领域,将直接面临与产品生产过程中电力排放强度相关的限制。这种变化将倒逼国内企业更加关注外购电力排放的核算方式,并推动其在用能结构上的低碳转型。
国际范围内,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框架越来越精细,特别是在外购电力使用所导致的间接排放(Scope2)方面。欧盟等机构的规则1往往认同,如果企业通过电力“物理直连”的方式获得可再生能源供应,其相关排放可被认定为零。
然而,魔鬼往往在细节。这个问题,特别涉及“可以”还是“必须”的区分,以及宏观与微观目标的差异。2025年5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2,强调“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连”。
本期专栏文章将解析所谓“电源溯源”的提法为何在宏观层面上是误导性的,在微观层面同样是一个可以而不是必须的企业战略选项问题。
界定“绿电直供”含义
在中国的思想市场与政策智库讨论中“,绿电直供”的含义经常很不一样。
一种理解是市场结构层面的,类似P2P点对点电力贸易。这种理解需要回答额外的两个问题:
(1)给定鲜有消费者与生产者的电力节奏一致,那么谁来弥补偏差?
(2)谁来计量开票?另一种理解是交易层面的,特别涉
及是否参与输配电价分摊,往往成为一种不使用(部分)电网资源的核算认定。比如,一个在110kV电压等级以下的微网主体内部或者PPA协议,是否就可以不用缴纳110kV以上的输电费用。含义大致与之前的“隔墙售电”类似。关键的问题是财务上如何界定/核算电网的备用成本。
第三种理解是更物理式的,就是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拉一根“专线”直连,不依赖既有电网基础设施供电,或者仅作为极少数情况下的备用,(承诺)基本不反向送电3。
这里讨论的绿电直供,基本取这个含义。
欧盟电池法案——计算规则,而非监管规则
2024年6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工业电池碳足迹计算和验证方法》(Methodology for calculation and verification of the carbon footprint of industrial batteries ),为工业电池碳足迹的计算提供了详细指导,作为对《欧盟电池法规》[Regulation(EU)2023/1542]第7条规定的补充。其重点针对仅具有内部存储功能且储能容量超过2kWh的工业电池,明确了碳足迹计算的具体要求。
直连电力的适用条件中,如果电力通过与生产设施直接相连的发电设备供应,或者通过《欧盟电力市场共同规则指令》[Directive(EU)2019/944]第2条第41款定义的“直连线路”供应,则可以适用该发电设备的实际碳足迹,而非默认的国家平均电力组合碳足迹。
必须强调,这是一个计算规则,而非(目前的)监管规则,不是必须直连才可以。是否直连,并不属于企业必须合规问题,而是一个企业战略选择问题。也就是,可以但并不是必须。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印发《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拟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4,选择5家电池企业参与。电力价格是否具有足够竞争力,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文件提及,绿电直连项目应按国务院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如果不考虑“自用电”部分完全不应该缴纳大部分费用,根本算不过来账。
法国光伏招标碳强度规则——ECS标准
从欧盟统一市场规则到各国的“特色规定”,呈现出进一步的复杂性。在法国的光伏招标过程中,“简化碳评估”(Évaluation Carbone Simplifiée,ECS)是一项重要机制,用于评估、考量光伏项目的碳排放强度5。该机制要求投标者提交与项目相关的碳排放数据,特别是与光伏组件制造和项目全生命周期排放强度相关的信息。对于装机容量超过100kWp的项目,投标者必须提供光伏组件的碳足迹评估报告。在评分过程中,碳足迹的权重约占总评分的15%~20%,具体比例可能因项目类型和规模而有所不同。
此外,法国能源监管委员会(CRE)对光伏组件的碳足迹设定了上限值。以楼宇屋顶项目为例,组件碳足迹的上限值从草案的550 kgCO2/kWc放松到740 kgCO2/kWc。超过此上限的组件将被视为不合格,无法参与投标。然而,基本任何一家合格的企业都可以达到这个水平,并不构成实质性约束。
从企业履约的视角来看,非经济目标如果设定明确具体的标准,低于标准就禁止(prohibition),历史上大部分经验都证明这种做法是粗暴的,会产生很多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6。这类非经济指标要求,更应该看作类似于“1升瓶子,误差5%还是10%”的标准体系,而非强制达标监管要求。这方面的商业嘘头(hype)无可厚非,但规则的性质必须明确。
7×24小时绿电:企业自主选择如何组合
最近几年,信息通信互联网行业,特别是数字货币与数据中心的用电量急剧攀升正日益被人们所理解。基于企业形象考量,IT明星企业,如谷歌和微软等公司开始致力于实现24/7碳中和能量(CFE),即全天候的每一千瓦时电力消费都由无碳能源供应。
现实中的用电者与发电者很少存在负荷特性一致的情况,这恰恰是电网作为“池子”基础设施存在的价值。因此,单纯“绿电直供”,无论是以上提及的何种含义,在现实中往往都不可行,需要一个电源组合(portfolio)来满足不间断的电力需求。
一个现实可行的组合是风电+光伏+有限储能。在此基础上,这些IT企业通过需求的灵活性实现这一目标。利用数据中心的空间和时间负载调节能力,动态调整电力需求。例如,谷歌通过跨地点调配计算任务,优化能源使用效率,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全天候匹配。微软提出100/100/0目标,通过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技术减少排放。
这种组合往往不需要从电网买电,但是因为保证了充足的容量,必然存在出力大于本身需求的时候,需要向电网卖电。此时,电网与市场的“开放性”将无比重要。
2025年年初,我国出现了“大型分布式光伏必须全部自发自用”的规定7,不知道出于何种考量,但无疑它限制了这些项目向输电网用户直接卖电的可能性,破坏了市场应该具有的“开放”属性。
我国对高耗能企业的要求,需要明确其宏观必要性
2023年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2024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
据新闻报道8,除广东外,2024年,内蒙古、山西、陕西等省份均提出了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分解给重点用能单位。
2025年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9,要求各地结合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增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这是一种用电行为上额外的行政要求,需要进一步论证其宏观政策上的必要性。从“可以消费”到“强制消费”,作为一种灵活选择便会成为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具有与承担相应成本更僵直的要求,是很不灵活的。从微观自主选择到宏观行业要求,性质完全变了。
小结
在我国,理解“可以”与“必须”的区别往往很困难,因为现实中的诸多行为改变通过裹挟的方式进行。非直接强制,但绝对也不是自愿⸺因为不改变就几乎受损。理解国外,特别是欧美发生的事情,需要跳出这种裹挟的框架,进行理性的企业战略比较决策⸺可再生能源直连是否比直接承担核算的电力排放(Scope2)成本更合适,而不是将这个作为一个必须实现的监管要求,乃至于企业层面“耍杂技”。
现实中的电力系统,物理上是特定空间范围统一平衡的。没有任何一个电源或者用户需要所谓的“电力溯源”。这是对电力(消费者)均一特性的不尊重,既没有必要,成本理性的情况下也办不到。
绿电使用之于整个用能系统减排,必要而远不充分。微观上来说,绿电替代化石能源发电带来减排大体是对的,但宏观上这种宣称不能脱离上下文,成为一种失去前提的认定⸺贴标签,强制达标。在我国当前的电力部门环境下,“是什么”往往比“有何功能”更要紧的背景下,这一强调尤其重要。
备注:
1:比如,https://ec.europa.eu/info/law/better-regulation/have-your-say/initiatives/13877-Batteries-for-electric-vehicles-carbon-footprint-methodology_en。
2:https://mp.weixin.qq.com/s/hHrd-gDT3736jUgOUxVVIw
3:比如,内蒙古自治区于2025年3月出台的文件,对绿电直供模式进行了若干规定,https://mp.weixin.qq.com/s/alFRQhP4JaQvaXbCbNofpg。4:http://paper.people.com.cn/zgnyb/pc/content/202502/17/content_30058313.html
5:/wiki/Prohibition_in_the_United_States。
7:https://mp.weixin.qq.com/s/L1o8RKY4HDQiC3mlzJ4JRA
8:/20241223/a120cdfbb728447293e1a5eb1bb021c8/c.html9:.cn/xxgk/zcfb/tz/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