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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MW!河北馆陶县2个风电储备类项目拟退出储备库

2025-07-14 来源:馆陶县发展改革局 浏览数:10

公示显示,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储备类项目管理,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对馆陶县2024年7月底到期储备类风电项目未出库的风电项目情况进行了摸底,馆陶县涉及两个储备类风电项目因一期工程进展严重滞后,虽经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多次督促,但二期储备类项目不具备前期出库条件。

7月11日,河北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对2024年7月底到期风电储备类项目拟退出储备库情况的公示,共设计2个风电项目,建设规模合计150MW。

公示显示,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储备类项目管理,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对馆陶县2024年7月底到期储备类风电项目未出库的风电项目情况进行了摸底,馆陶县涉及两个储备类风电项目因一期工程进展严重滞后,虽经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多次督促,但二期储备类项目不具备前期出库条件。

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加强风电、光伏发电储备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冀发改能源〔2023〕1618号)文件要求,对具备电网接入条件但1年内未取得核准(备案),应督促开发主体主动申请退出。如督促后开发主体未主动申请退出且项目仍进展缓慢的,能源主管部门可申请强制清退。

详情如下:

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2024年7月底到期风电储备类项目拟退出储备库情况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储备类项目管理,我局组织对馆陶县2024年7月底到期储备类风电项目未出库的风电项目情况进行了摸底,我县涉及两个储备类风电项目因一期工程进展严重滞后,虽经我局多次督促,但二期储备类项目不具备前期出库条件。

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加强风电、光伏发电储备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冀发改能源〔2023〕1618号)文件要求,对具备电网接入条件但1年内未取得核准(备案),应督促开发主体主动申请退出。如督促后开发主体未主动申请退出且项目仍进展缓慢的,能源主管部门可申请强制清退,现将相关风电储备类项目拟退出储备库意见予以公示。

具体风电储备类项目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至7月17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0—4690065

电子邮箱:gtxjnb@126.com

附件:风电储备类项目拟退出储备库情况统计表

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1日

风电储备类项目拟退出储备库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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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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