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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未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不予并网!

2025-06-03 来源:浙江能源监管办 浏览数:49

5月30日,浙江能源监管办、 浙江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浙江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其文件中提出,电力

5月30日,浙江能源监管办、 浙江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浙江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其文件中提出,电力调度机构要组织全部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对于新增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未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不予并网。对于未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要按容量、电压等级分批次推进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签订或更新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由电力调度机构报浙江能源监管办和省能源局同意后解除并网。

文件表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全部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纳入涉网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并网类型、容量规模、接入电压等级、系统运行特性等分类提出相应涉网管理具体要求,把必须管住的管到位。

文件指出,110kV及以上风电场、10(6)kV及以上光伏和 10(6)kV 及以上电化学储能应具备紧急控制、一次调频、有功控制、无功控制、高电压穿越、低电压穿越功能且满足相应的电压适应性、频率适应性要求,110kV及以上风电场、35kV及以上且交流侧装机 10MW 及以上光伏、10(6)kV及以上电网侧储能应具备AGC、AVC功能,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化学储能应同时具备惯量响应功能。通过380/220V电压等级并网的光伏发电系统应能执行有功控制、无功控制指令,具备低电压穿越、高电压穿越功能且满足相应的电压适应性、频率适应性要求。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保证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通信设备等二次系统配置符合要求。远端汇集(大基地等)的集中式新能源应具备快速调压、抑制宽频振荡等支撑能力,防止大规模脱网。

电力调度机构要基于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实测建模,对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接入电网开展电磁暂态仿真或机电-电磁混合仿真校核。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要根据电力系统稳定计算分析要求,开展电磁暂态和机电暂态建模及参数实测,并网前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应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供并网发电设备相应型号的电磁暂态和机电暂态模型。380/220V分布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可由设备厂家代为提供。

文件要求,电力调度机构要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组织全部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对于新增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未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不予并网。对于未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要按容量、电压等级分批次推进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签订或更新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由电力调度机构报浙江能源监管办和省能源局同意后解除并网。电力调度机构在与虚拟电厂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时,可根据聚合可调节资源所在电网物理电气分区的不同,将聚合可调节资源划分为一个或多个虚拟电厂单元。虚拟电厂内部接入的电源,要按照并网电源要求进行涉网安全管理,虚拟电厂整体执行运行管理要求不涉及涉网参数和性能管理。

原文如下:

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浙江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pdf


阅读上文 >> 广东发布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阅读下文 >> 分散式风电不超50MW!内蒙古呼伦贝尔发布2025年分布式能源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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