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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消纳责任权重17.5%!河南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

2021-01-28 来源: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浏览数:1381

2020年河南省各市场主体,将承担总量消纳责任权重17.5%,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12.5%。

  1月22日,河南省印发《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2020年河南省各市场主体,将承担总量消纳责任权重17.5%,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12.5%。
  
  其中,主要的履行方式为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完成消纳责任权重。
  
  数据显示,2020年,河南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4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消纳外电6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
  
  同时,2020年河南建成并网风电装机400万千瓦,全省风电总装机突破千万千瓦大关,顺利实现年初确定的风电、光伏发电“双千万”目标。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面,河南省全年纳入国家补贴目录户用光伏规模105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三,并推动已建成的267.6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全部纳入国家补助目录。
  
  但伴随着可再生能源比例的增长,可再生能源消纳矛盾越来越突出。此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向河南发改委发送《关于2020年申报平价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消纳能力的报告》。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十四五”河南省风电、光伏发电消纳能力的结论是:经测算,考虑已投产风电801.1万千瓦、光伏发电1070.7万千瓦,已纳入开发方案风电1758万千瓦、光伏发电83万千瓦,并每年为户用、屋顶光伏预留60万千瓦空间,到2025年,总规模达到4013万千瓦,超过研究的“十四五”边界条件,河南省全省风电、光伏发电弃电率已超过消纳上线,无新增规模空间。
  
  知情人士向风芒能源表示,为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河南省很可能会出台相关文件,建议新开发的风电和光伏项目配套10%左右的储能设施,以提高调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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