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风力发电网获悉:新疆发改委近日发布了2018年第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公告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对2017年10月底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文件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清理,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4140件,其中与风电相关的文件继续有效的含10件,废止或失效的2件,清理出失效文件4件。以下为整理详情:
附公告原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8年第3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50号)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2017年10月底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文件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清理,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4140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135件(详见附件1),废止或失效的3005件(详见附件2)。清理出失效文件943件(详见附件3)。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