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
总体要求
到 2030 年,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绿色低碳的电力供给格局基本形成,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 50%;初步建成安全可靠、绿色低碳、坚强韧性、智能灵活的新型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实现 28 亿千瓦以上新能源高水平消纳;新型电力系统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加强新能源开发消纳引导
立足各地实际,基于新能源电量渗透率,综合资源条件、电网网架、调节能力、负荷增长等因素,分地区分档确定新能源利用率指导目标。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 90%左右,支撑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

分类推进新能源开发消纳
统筹做好以“沙戈荒”为重点的“三北” 风电光伏基地外送和自用消纳,持续提升西电东送和西电西用能力。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优化送出消纳。优化海上风电送出消纳。保障合理利用率,科学规划建设省内集中式新能源。
大力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
积极推动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支持新能源就近接入,满足算力设施、工业园区、建筑楼宇、偏远地区及外向型企业、高耗能企业的绿电消费与供电保障需求。支持工业负荷大、新能源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零碳园区,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提升新业态自平衡、自调节能力,加强新业态与电网规划的统筹协调。
着力推动电力流向布局优化
推动存量直流输电通道改造升级。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全国电力流向优化布局总体方案,逐步形成东北、中北、西北“沙戈荒”基地群和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群向东中部、川渝和南方负荷中心地区送电,海上风电基地和沿海核电基地就近消纳的电力流向总体格局。加快推动“十四五”时期已纳规输电通道尽早建成投运。到 2030 年,西电东送规模超过 4.2 亿千瓦。开展“沙戈荒”等 100%新能源外送输电工程试点。
规划建设海上输电网络
开展海上输电网络规划研究,统筹资源条件和海洋经济发展需求,集约化一体化布局海缆廊道和登陆点,推动构建海上输电网络,促进海上风电基地高效汇集送出和消纳。
“十五五”时期智能微电网建设重点任务

构建智慧电力调度体系
持续优化调度机制,推动主配微网协同调控模式转变和能力建设。探索“沙戈荒”基地、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电力新业态等协同运行控制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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