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文化产业发展支撑。推动文化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争创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推进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引导支持骨干文化企业与科研单位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一批文化科技创新平台和成果供需对接平台,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加强文化资源的数字化采集、保存和应用,建设“海岱云博”文物大数据云平台,实施全省馆藏珍贵文物精品、古籍数字化工程。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等政府性可用资源及有关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壮大省级文化产业投资平台,通过项目补助、融资贴息、资本金注入、奖励、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文化项目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公共平台建设和新型文化业态培育。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实施负面清单管理,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文化项目和园区建设。鼓励和支持骨干文化企业走出去,积极融入国际文化产业链。支持济南创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第四节 精品旅游产业
顺应大众旅游时代消费升级新趋势,扩大旅游产品供给,提升综合服务质量,推进旅游业多元化、全域化、国际化发展,打响“好客山东”品牌,打造全域旅游示范省和国际旅游度假目的地。到2022年,精品旅游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84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8.4%,入境游客数量提高到630万人次。
构建全域旅游发展体系。坚持景观延续性、文化完整性、产业集聚性原则,统筹推进重要旅游城市和品牌景区协同发展,推出一批主题鲜明、独具魅力的特色旅游线路和产品,加快旅游业由传统景观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重点打造东方圣地、仙境海岸、平安泰山、泉城济南、齐国故都、鲁风运河、水浒故里、黄河入海、亲情沂蒙、鸢都龙城等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加快重点旅游工程项目建设,推进A级景区优胜劣汰、提档升级,全面提高山东旅游美誉度与竞争力。
丰富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深入实施“旅游+”战略,推动旅游与工业、农业、生态、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等产业融合渗透,加快旅游服务和产品创新,延伸提升旅游产业链、价值链。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大力培育低空飞行、水上运动、温泉滑雪、养生度假、自驾房车等中高端旅游产品,规范发展老年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商务会展等各类专项旅游市场。创新旅游产业运营管理机制,加快大型旅游综合体、休闲度假区、中央游憩区、环城市游憩带建设,有序引进国内外主题游乐品牌,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旅游服务体系。发展海洋垂钓、人工鱼礁、海洋牧场项目,建设蓝色海洋旅游强省。支持各地深入挖掘民风民俗,开展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
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建设省市县三级全域旅游数据平台、全省旅游产业管理信息平台及大数据平台。推进旅游景区信息化建设,实现免费Wi-Fi、信息推送、智能导游、在线预订等全覆盖,建设智慧全域旅游服务中心。支持八喜旅游网等一批“互联网+旅游”平台建设,打造全国知名的旅游电商品牌。畅通跨区域旅游通道,完善多样化出行方式,打通旅游交通“最后一公里”。加大高星级酒店、高端度假酒店、文化主题酒店、精品民宿建设力度,实施饭店业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改造提升工程。提高旅游集散中心、咨询中心等关键旅游配套设施标准化、人性化建设水平。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便捷优质的旅游消费环境。
第五节 现代金融服务
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更多金融资源高效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构建现代化、普惠化、便利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到2022年,现代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到6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推动规模企业开展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农村产权、海洋产权、能源环境、文化产权等交易场所建设,拓宽覆盖范围和交易品种。积极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可转债、双创债等债务融资工具创新产品,支持企业赴境外发行人民币和外币债券。探索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平台建设路径。推动提升国有资产、基础设施、金融资产、企业资产等证券化率水平,将实体经济优势转化为资本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