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 2020 年,张家口的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 2000 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 400 亿千瓦时以上,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清洁能源。到 2030 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 5000 万千瓦, 年发电量达 950 亿千瓦时以上。
7月29日,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张家口市位于我国“三北”交汇处,是“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和国家规划的新能源基地之一。《规划》的出台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能源举措之一。
《规划》的范围以张家口全境为核心区域,辐射京津冀及其他周边地区。规划期为 2015—2030 年,其中近期为 2015—2020 年,远期为 2021—2030 年。
京津冀地区是我国主要的电力负荷中心之一,2014 年全社会用电量约为 5000 亿千瓦时,其中化石能源电力占 90%以上。按照“大气十条”的总体要求,京津冀地区要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需求迫切,这为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为此,《规划》提出,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比例 2020 年达到 30%,2030 年达到 50%。到 2020 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 2000 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 400亿千瓦时以上,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清洁能源。到 2030 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 5000 万千瓦,年发电量达 950 亿千瓦时以上。
《规划》预测,可再生能源为代表的新兴产业集群成为经济增长新支柱。规划期内,示范区以新能源、大数据、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15%,2020 年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 15%左右,2030 年达到 30%左右。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张家口将开展三类可再生能源项目: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重点在坝上地区和坝下适宜地区建设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三期、四期工程。2020 年、2030 年风力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 1300 万千瓦和 2000 万千瓦;大规模光伏发电基地,在怀来至崇礼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建设百万千瓦级光伏廊道,利用荒山、荒坡推进一批大型地面电站建设。2020 年、2030 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 600 万千瓦和 2400 万千瓦;大功率光热发电项目,在坝上地区和崇礼县重点发展大功率太阳能光热发电,推进一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2020 年、2030 年大功率太阳能光热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 100 万千瓦和 600 万千瓦。
《规划》提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要求,在示范区开展相关政策的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