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方风力发电网>看资讯 >风电财经 >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2014-12-13 来源:中国证券报 浏览数:586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4-095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2115”公司债券回售的提示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公开发行了2011年第一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28亿元。其中,品种一(债券代码 “122115”、债券简称“锐01暂停”)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0-100个基点)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26亿元;品种二(债券代码“122116”、债券简称“锐02暂停”)为5年期,发行规模为2亿元。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最新评级结果为“BBB”。因公司2012、2013年连续两年亏损,本期债券已经于2014年5月12日暂停上市交易。
  根据《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债券代码为“122115”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3个付息日(2014年12月29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锐01暂停”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公司,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
  公司将根据“122115”公司债券回售兑付应对方案进展情况,尽快办理 “122115”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披露的相关工作。
  公司将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编号:临2014-094)和《偿债举措进展情况及相关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96),“122115”公司债券回售兑付应对方案、相关方案到目前为止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风险提示请在上述公告中查阅。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122115”公司债券回售兑付应对方案进展情况以及公司面临的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2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4-096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偿债举措进展情况及相关风险提示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公开发行了2011年第一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28亿元。其中,品种一(债券代码 “122115”、债券简称“锐01暂停”)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0-100个基点)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26亿元;品种二(债券代码 “122116”、债券简称“锐02暂停”)为5年期,发行规模为2亿元。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最新评级结果为“BBB”。因公司2012、2013年连续两年亏损,本期债券已经于2014年5月12日暂停上市交易。
  现将有关偿债举措进展情况进行公告并对相关风险进行提示如下:
  一、有关偿债举措进展情况
  2014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拟采取包括以低于账面原值快速处置应收账款在内的各种方式回收货款(以下简称“《应收账款快速处置方案》”)。因应收账款快速处置可能对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影响较大,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行实施。
  除上述方案外,公司还与部分股东、意向投资人研究了《通过出售应收账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份让渡解决公司债券兑付的方案》(以下简称“《转增方案》”),拟由意向投资人收购公司部分应收款,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由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其他股东放弃转增股份并让渡予意向投资人的方式解决债券兑付危机,恢复公司正常经营。
  《转增方案》得以实施还需要满足多项条件,主要包括:
  1、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其它股东于股东大会召开前签署相应书面承诺文件;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相关决议;
  3、扣除同意放弃回售的债券后,公司账户中的现金足以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和支付其他到期应付款项;

【延伸阅读】

标签:

阅读上文 >> 碳纤维研究:没有好产品等于建“空中楼阁”
阅读下文 >> 《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规程》等四项行业标准获批发布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eastwp.net/news/show.php?itemid=25089&page=3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东方风力发电网

按分类浏览

点击排行

图文推荐

推荐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