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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解读:输血新型能源 动刀传统产业

2014-09-30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浏览数:532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目录》对新能源产业的重点“照顾”,使得目前我国唯一拥有全太阳能产业链的特变电工更加“如鱼得水”,而新能源项目市场的“回暖”,将推进特变电工的产业结构调整。
  ​利好效应随之显现。9月18日,特变电工发布系列公告,公布与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阿瓦提县、河北清河县、陕西神木县等签订共1370MW光伏发电、1049.5MW风电发电战略框架协议,拟投资额高达242 亿元。​
  “特变电工新能源BT订单大超预期,正是市场对《目录》公布的积极反馈。”西北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姚慧琴教授认为,新型能源的研发推广,是《目录》的重中之重,一来体现出煤炭市场减缩趋势,二来反映出政策对产业升级的引导。
  ​姚慧琴认为,在十三五规划起草这一时间“节点”上公布《目录》,“会督促西部地区的政府及企业结合区域特点和既有资源,对新型能源的推进和产业结构的升级狠下功夫。”
  ​12个西部省区市中,除广西外,太阳能项目均被《目录》列入。太阳能研究机构PV-Tech对此分析指出:“国家鼓励分布式能源建设、促进太阳能等新能源就地消纳的意图一目了然”。​
  根据规划及现有布局,四川、云南二省主要侧重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技术的开发生产;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内蒙古,则主张鼓励太阳能发电系统及风力发电场的运营和建设;而在云南、宁夏、新疆和内蒙古,依托分布式电源的智能微电网技术被予以开发和应用支持;力求建立太阳能全产业链的西藏,则直接明确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检测、建设及运营”。
  ​9月10日,国家能源局向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有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印证了上述规划及对光伏发电的扶持。​
  “输血新型能源的力度前所未有,但《目录》公布前,国家发改委曾针对性释放过一次信号。”国家发改委相关知情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2013年,国家发改委曾印发当年西部开发工作通知,具体强调了西部地区须推进产业升级,“尤其须积极支持新能源”。​
  与新能源产业处境相比,政策对煤化工产业的打压态度坚决。大唐国际巨额亏损背后既反映出上下游市场的现实环境,也反衬出新一轮西部开发对传统产业“动刀”绝非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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