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风电
加快风资源较好、建设条件成熟的陆上风电建设,有序开发海上风电。到2015年全省累计风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2020年累计风电装机容量350万千瓦, 到2030年累计风电装机容量700万千瓦以上。
1、加快陆上风电项目的建设
“十二五”期间,积极开展沿海、岛屿和内陆高山等潜在风电场前期测风和开发建设工作,争取到2015年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以上;到2020年力争陆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2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陆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以上。
“十二五”时期,陆上计划建成和新建杭州余杭,宁波市慈溪、北仑穿山、宁海茶山、象山檀头、象山高塘、象山涂茨、北仑福泉、象山珠山、鄞州白岩、余姚东岗、余姚华盖,温州洞头、平阳西湾、苍南罗家,湖州南太湖、长兴弁山,嘉兴海盐、平湖独山,绍兴嵊州西白、嵊州四明,金华磐安廿四尖、磐安仁川、东阳东白山、武义新宅,衢州华润常山,舟山岱山衢山、定海小沙、嵊泗、舟山金塘、普陀六横岛,台州玉环大麦屿、临海上盘、黄岩、温岭东海塘、天台大雷、临海涌泉、天台山、仙居廿四尖,丽水云和黄源、庆元双苗尖、缙云大洋山等一批风电场。
2、积极推进近海风电项目建设
到2015年,力争建成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开工建设60万千瓦。根据《浙江省海上风电工程规划》,综合考虑建设条件、海洋综合利用和台风等各种因素,计划先行开发嘉兴1#、岱山1#、岱山2#、岱山4#和普陀6#等风电场。
到2020年,力争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到2030年,全省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600万千瓦。
(三)太阳能
与建筑结合,积极扶持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热利用技术。
1、城市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实施国家太阳能发电示范工程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补贴。首先在城市公用建筑上应用,重点在杭州、宁波、嘉兴、绍兴、湖州、台州、温州和金华等城市开展示范,再逐步推广到其它建筑。到2015年,全省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34万千瓦以上。到2020年,依靠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有效降低光伏发电成本,推动城市建筑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应用,全省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到2030年,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全省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
2、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进一步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以县级行政区域为整体推进;在城镇,扩大居民住宅、城市医院、宾馆饭店、公共浴室、体育馆和学校等公共建筑的使用范围,拓展工业、养殖业和种植业的应用领域。尽快启动太阳能热发电试验研究工作。到2015年,全省太阳能热水器总面积达2000万平方米,农村太阳能热水器的普及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不断提高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程度,拓展太阳能热水器在工业生产、农业养殖等领域的应用空间,太阳能热水器总面积达到4000万平方米。到2030年,全省太阳能热水器总面积达到6000万平方米。
(四)生物质能
根据浙江省生物质能资源的种类和分布特点,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利用、生物质发电,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生物液体燃料和生物基研究开发等。综合治理和能源化利用各种有机废弃物,如畜禽粪便、秸秆、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有机废水等。
1、大力推广各种沼气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