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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90%风电项目被EB退回 风电遭遇“生死劫”

2009-12-05 来源:《能源》杂志 浏览数:3326

  “EB就是认为中国的电价机制有问题,并不是从项目的投资方来质疑,而是从电价的制定和目前电价的状况方面提出质疑。”刘颖说。 

  业主的无奈

  “无可奈何”,这是采访中业主们说到的频率最高的词。

  “解释了很多次,按EB每两个月的一次例会算,往复至少有四次了。”刘颖介绍说。

  对于这个棘手的问题,一些还没有到审批环节的业主已经开始为此担忧,一位不愿具名的业主就表示,“问题的关键在EB,我们业主方只能等待。”

  李月,美国远见气候咨询公司的一名经理,研究领域主要是国际气候谈判、能源立法等政策方向。在接受《能源》杂志记者采访时,凭着对行业的敏感,李月说,对于EB提出的“中国风电CDM项目是否存在精心设计的上网电价”问题,“业主确实很难做什么,因为现在执行的按四个地区划分的分区电价的制定者是政府部门,不像在此之前由业主和地方政府谈判达成一个上网电价,所以在现在的项目中业主基本上是价格的接受方。除非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参与到政府制定分区电价时的意见征询过程中,不然他们也很难回答这个分区电价是怎么制定出来的”。

  李月口中的分区电价指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7月发布《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四类资源区风电标杆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 0.51元、0.54元、0.58元 和 0.61元。

  “既然EB已经决定调查,并派出调查员,而且表示在12月份的第51次会议之前不会做出决定,那么业主除了等待也确实没有别的办法了。”李月表示。

  冯世钧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几十个风电项目都在等,要是有什么风吹草动影响会很大。”

  然而,对于业主一方,通过对这个事件的思考,业主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上述不愿具名的业主提出,“CDM这种贸易制度不是一个很对等的关系,本来就是一买一卖,买方掏钱,卖方卖减排量,但是买方强加了很多价值观等额外性的东西,是不公平的方式”。

  “必须要满足很多方法学、额外性等,其实按照交易的本质,只要我们从现实意义上产生了减排量,卖给买方,这就足够了,卖方上网电价怎么定价与其无关。买方国家又当裁判员,又当规则制定者,相对而言,业主就很被动,处于弱势。反过来说,中国如果不卖给他们,他们本国还要支付更大的成本。”上述业主表示。 

  命系第三条路

  当业主和咨询机构都无法再推行的时候,有人提出了第三条路的模式,即由行业协会和国际组织出面进行协调。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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