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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王仲颖

2009-02-12 来源:http://www.cnwpem.com 浏览数:2610

  王仲颖:对风电利润空间不可期望过高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王仲颖昨天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

  王仲颖:对风电利润空间不可期望过高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王仲颖昨天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有关部门正在制订可再生能源配额比例的政策。他同时告诫,对风电业的利润空间不可期望过高。
   记者:大小电企掀起投产风电的热潮,原因之一就是受强制配额比例所刺激,请问该配额比例是否将升级为政策?目前进展如何?
  王仲颖:有关部门拟出台关于强制配额比例的政策,目前正处于紧张的公司调研和方案制定中,但该配额制度并不只针对风电,而是针对整个可再生能源领域而制定的。
  公平合理性将成为配额政策在制定中主要考虑的原则,配额具体配给谁、配额的合理性、后续监管体系的建立等方面将成为方案的重点研究对象。
  记者:即将出台的配额制度将有怎样的特点?与国外的配额制度有什么不同?
  王仲颖:依照我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来看,我国将制定在固定电价指导下的配额制度,这是与国外配额制度最大的不同,因此我国配额制度的配额主体也与国外不同。以电力行业为例,国外是配给电力销售公司(电网),规定其销售一定电量中要包括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而我国配额制度的配额对象是能源生产企业,也就是发电企业,因此这是两套不同的体系和思路。
   目前,我国的电价定价体系包括国家发改委核准和特许权招标两部分,发改委核准电价是固定电价,招标之后定下的电价也要保持运行3万小时不变,实际上也是一种固定电价,因此,对国内的电网来说,一方面电价固定,另一方面负有全额收购所发电量的义务,因此配额主体是发电企业而不是电网。在该方案的制定中,主要以电力企业和石油企业为调研对象,原因是开发化石能源的企业有义务开发一定量的可再生能源。
  记者:对于火电企业来说,完成配额比例是否必须通过上马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来实现?
  王仲颖:不是。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绿色能源交易体系的建立,配额可以进入交易。专门从事风电开发的风电企业可以为自己每年开发新能源的产能申请证书,并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售卖,不愿意花成本上马风电项目的火电企业可以直接购买“证书”以完成配额任务,如此一来,配额制度的计划色彩将减弱,风电产业也将以此加快市场化的步伐。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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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朱瑞兆 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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