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达坂城风电一场7.5MW机组容量技改项目的建设;
采购人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工程风机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拟采用自筹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支付。
2.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1)工程名称: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达坂城风电一场7.5MW机组容量技改项目风电主机塔筒设备采购
(2)工程性质:技改。
(3)建设地点: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达坂城风电一场7.5MW机组容量技改项目风电主机塔筒设备采购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地区,距离乌鲁木齐市距离约55km, 风电场区域的海拔高度约在680~920m。
(4)建设规模:7.5MW机组容量技改项目。
(5)竞争性谈判范围与供货期:
3台套低温型金风130-2.5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竞争性谈判;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技术资料及相应配套服务。
最终本项目塔筒重量吨数以实际生产蓝图为准。
计划到货时间:
计划2019年4月15日前,交付3台套低温型金风130-2.5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实际供货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设备交货地点为: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达坂城风电一场7.5MW机组容量技改项目风电主机塔筒设备采购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 响应人资格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资质,或水工钢结构制造一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的D1,D2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必须具有风机塔筒制造、安装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近五年具有30台套及以上风力发电机塔筒设备的制造业绩;
(4)已通过《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标准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具有保证设备制造的财务能力、有良好的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6)响应人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非露天的厂房,配备行车、自动数控火焰切割机、刨边机、卷板机(卷板能力达50mm以上)、自动焊机、激光检测系统等一系列的配套设施;
(7)响应人不能作为其他响应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竞争性谈判;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竞争性谈判;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收代理商的竞争性谈判。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1月14日起至2019年1月16日(每工作日10:30~12:30和15:30~17:30)。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有意向的响应人可以(在指定时间内到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5F,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5.标前会及现场察勘
响应人自行考察现场,响应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6.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括合格竞争性谈判担保)应于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1日北京时间10:30之前送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5F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迟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未附竞争性谈判担保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3)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人所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5F;
联系人:于杰
电话:0991-5506135
监督部门: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991-588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