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KR-FW-2018-04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风电大路改造项目监理工程(1、2标段)以由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开经发[2017]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风电大路改造项目监理工程(1、2标段);
2.2招标范围: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风电大路改造项目监理工程(1、2标段)全过程监理;
2.3建设规模:道路工程:道路长度1240m,机动车道路面铺装面积27249.42m2;交通工程:标志牌38个,交通标线2261.84 m2,信号灯16套,交通监控3处,止车石99个;排水工程:雨水管线全长2348.45m(含预留管长度)。道路工程:人行道铺装面积11079.5m2;绿化工程黑松492株;照明工程为中杆照明灯81套。
2.4建设地点:通榆经济开发区风电大路(向海北街至新发街);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企业应按相关文件执行备案,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基本开户许可证;
(4)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5)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企业业绩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体现项目名称和中标金额);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通榆县政务大厅5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等额投标保证金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通榆经济开发区风电大路1663号
联 系 人:陈望权
电 话:0436-42400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431-80514563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春高新支行
账号:8113 6010 1390 0000 663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