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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新安边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8-08-31 浏览数:146

本招标项目新华发电定边新安边50MW风电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源﹝2017﹞188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法人为新华发电定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新华发电定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NEC52211200001-GCZB-18-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发电定边新安边50MW风电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源﹝2017﹞188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法人为新华发电定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新华发电定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华发电定边新安边50MW风电项目位于陕西省定边县,东经107°59′20.31″~108°04′37.27″、北纬37°22′53.79″~37°25′40.60″,距定边县城约45km。海拔高度在1430m~1620m之间,山顶区域开阔,地势较为平缓。风电场内数条乡村道路通往场区,交通较为便利。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50MW,每台风机配1台箱式变压器,安装1台50MVA主变,以一回110kV线路送至当地电网。
  本项目建设,投标人须在定边县工业新区自行投资建设年产能为500MW风电装机规模的塔筒生产厂,并办理选址、建设用地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各项手续。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华发电定边新安边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即除风机及附属设备采购、风机及塔筒安装外,包含项目所有勘测设计、采购及施工、征地移民、建设用地及其他手续(含并网)办理,直至完成并通过验收(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以及提供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包括(不限于):
  2.2.1勘察(测)设计: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110kV送出工程(包括330kV变电站的接入)的勘测、施工图设计以及必要的招标设计、专题(环保、水保、消防等)设计,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提交竣工图纸。
  2.2.2设备及材料:除风力发电机组本体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催交、运输(含大件设备现场运输牵引,二次转场等)、管理、施工、试验、试运行、验收;提供现场培训服务、参加设计联络、协调会;与其他有关厂家的配合工作。提供图纸和资料。
  2.2.3土建及安装:风电场土建(包括水保、环保)及设备安装(除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和塔筒附件安装)工程施工、110kV送出工程施工;施工辅助工程(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场平)施工;项目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并网、商业运行,参加并通过竣工验收。
  2.2.4征地及项目验收:负责协调与本项目有关的地方关系和民事关系,办理施工现场征林、征地等手续,并按照工期要求联系协调相关单位完成电站并网的一切手续,并完成专项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水土保持验收、档案验收、消防验收等);确保风电场按期投产。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1)开始工作时间:2018年10月11日。
  (2)设计完成时间:2018年11月25日。
  (3)里程牌节点要求
  1)升压站及首批风机基础地基处理完成时间:2018年11月10日。
  2)升压站主体结构及首批风机(9台)基础完成时间:2018年12月10日。
  3)升压站受电及首批风机(9台)并网完成时间:2019年7月10日。
  4)全部风力发电机组并网完成时间:2019年9月25日。
  (4)竣工完成时间:2019年10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施工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资质。
  1)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专业资质:
  ①新能源发电乙级(含)以上;
  ②送电专业乙级(含)以上;
  ③变电专业乙级(含)以上。
  (2)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5年应具有新能源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担任过新能源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4.1.1报名期间:2018年8月30日起至2018年9月3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1.2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先完成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rr.com)和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平台(http://gys.cnecc.com)两个网站的报名操作流程,然后请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3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递交报名资料,进行现场验证(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验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所有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完成以上两个网站的报名且通过现场验证和缴纳标书款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4.1.3说明:潜在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向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汇标书款,且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单位简称+183601”(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
  4.2招标文件获取
  4.2.1招标文件获取期间: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0日。
  4.2.2招标文件获取条件和方式:只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自行登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平台(http://gys.cnecc.com),上传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在线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2.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3000.00),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华发电定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定边镇木业南街3号
  联   系   人:叶涛
  电        话:13109955539
  邮        箱:1327653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行        号:304 100 041 787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吴晓焕、闫旭东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25、010-53105826
  传        真:010-53105888
  邮        箱:chinabrr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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