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长山头第一风电场升压站110kV断路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1)内容;长山头第一风电场升压站110kV断路器设备采购项目
(2)供货地点:银星能源中宁风电检修基地长山头风电场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及以上,本次采购标的物应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出具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近3年(2015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证明(合同复印件)。
(4)所投标产品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5)财务要求:①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若2017年未审计,提供盖公章的年度报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 7月4日至2018年7月11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表(报名表填写要求请见4.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委托授权书及业绩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209698352@qq.com邮箱报名(邮箱报名时,邮件名称请注明标段号及标段名称,后跟企业名称,否则责任自负)。
4.2(1)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报名表需详细填写每一项(业绩需在表格内逐条列明,所附项目业绩合同需与报名表上所列业绩一一对应),禁止出现“详见附件”、“详见报名资料”等字样;
(3)报名表需提供可编辑文档及盖章扫描件。
4.3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4.1上述材料)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4.4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雄
电 话:0951-8887382、17795071352
邮 箱:1209698352@qq.com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