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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华电福清海坛海峡300MW海上风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18-05-10 浏览数:147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福建华电福清海坛海峡300MW海上风电项目监理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CHDTDZ088/17-JL-0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海坛海峡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福建华电福清海坛海峡300MW海上风电项目监理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3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88/17-JL-0101 福建华电福清海坛海峡300MW海上风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和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验收合格,直至质保期满验收合格的全过程监理 20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福建华电福清海坛海峡300MW海上风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
  1.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应同时具备交通部水运工程甲级和住建部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住建部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和住建部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部综合甲级资质(包含电力工程甲级和港口航道甲级)。
  2.本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两个投标人应分别具备交通部水运工程甲级和住建部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分别具备住建部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交通部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单位或具有住建部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专业甲级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还应同时具备本条规定的与其资质相对应的业绩和其他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4.投标单位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电力工程监理和海工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如联合体单位需分别满足:
  A.电力工程监理单位:具有不少于2个沿海县、市22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监理业绩,且具有2个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监理业绩。
  B.海工监理单位:具有至少1个100MW以上在建或已建的海上风电项目施工监理业绩。
  5.在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基本要求:
  监理单位派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高级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海工工程监理经验,具备担任过海上风电建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投标时应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副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住建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担任过风力发电机组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具有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各专业负责人应持有住建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具有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如中标人为联合体单位,拟派驻现场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同时监理机构至少设置一名副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派出。
  6.投标人须能在监理服务过程中使用和维护P6软件进行工程管理。
  7.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投标人在近3年(2015年-2017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2015年-2017年,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5-09 11:20到 2018-05-15 12: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在客服人员指导下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客服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客服电话: 18610999957。
  第二步: CA 数字证书申请。会员单位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制作投标文件、加解密上传、签章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三步:网上报名。会员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选择招标项目标段进行报名,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四步:标书购买及下载。登录电子招投标业务系统,选择招标项目标段,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五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请各投标人在网站首页“客服中心下载专区下载“离线投标客户端(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工作日客服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客服:18610999957(09:00-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05-30 09:00。
  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投标。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05-30 09:00 。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卞奇志
  电 话: 059138378693
  电子邮件: 126352830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高艺
  电 话:01083565829
  电子邮件:gaoyi@chdt.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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