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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石家庄井陉风电场项目2座测风塔(含测风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8-03-28 浏览数:151

中节能石家庄井陉风电场项目2座测风塔(含测风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受中节能(张北)风能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中节能石家庄井陉风电场项目2座测风塔(含测风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如下内容:
  数量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技术要求
  1) 2座120米测风塔(含基础、防雷等)的设计、生产、运输、安装(施工),测风设备采购及安装、测风塔及测风设备售后服务、数据管理。
  2) 2套加热设备(安装于10米高度)
  3) 每公里二次搬运(含机械和非机械设备运输) 2018.3-2018.4(具体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河北井陉县
  (具体地点由甲方另行指定)。 (本项目为复杂山地项目,非普通平原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请注意)每个120米测风塔安装8个风速传感器、2个风向传感器、1个温度传感器、1个气压传感器、数据采集器和无线传输模块。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不是在执行期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或出现在IPE(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http://www.ipe.org.cn/default.aspx)负面榜单上的企业;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为测风设备代理商或测风塔制造商,需在“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明确标注;
  (6)投标人为测风设备代理商应具有测风设备的代理资质,并具备测风设备授权代理资质证书及所代理的品牌、原生产厂家技术支持和保证责任承诺等;
  (7)投标人为测风塔制造商应具备建筑业企业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
  (8)投标人应至少具备近三年100座测风塔工程业绩;
  (9)本次合格供应商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同一集团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参加本项目(以母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母公司必须具备相应设备的生产能力);
  (11)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测风塔合格供应商资格(2018年度)。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套。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详见下表)。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a.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0809-508)。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b.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ljy@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李金洋、张杰(电话:18199185399、180099175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信息名称 信息内容
  1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2 投标人名称
  3 投标人地址、邮编
  4 联系人及职位
  5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6 E-mail
  7 营业执照注册号
  8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9 法人
  10 注册资本
  5.购买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3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 17:30(北京时间)。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前台。
  7.标前答疑:以书面盖章后传真方式进行(传真至0991-2329176-806,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ljy@163.com)。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17日 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二层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众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中节能(张北)风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倩
  联 系 电  话: 0313-5359025,13253116111
  地        址:河北省张北县张北镇兴才路1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邮编:830002)
  联   系   人:李金洋、张杰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18199185399、18009917599
  传        真:0991-2329176-806    
  邮        箱:gxxj_ljy@163.com
  接受标书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帐号:107045574327(请勿汇入投标保证金)
  汇入城市:乌鲁木齐市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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