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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章丘长白山风电项目一期50MW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8-23 浏览数:131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电章丘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电章丘长白山风电项目一期50MW工程风场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电章丘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电章丘长白山风电项目一期50MW工程风场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章丘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HDZQ-GCZB2017133 ;HDZQ-GCZB2017134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
  标段一:风场施工:35kV集电线路工程土建、铁塔安装、线路架线、光缆敷设等施工图包括的所有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25台风机、箱变等设备的基础施工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风电场内道路、安装平台等施工图除升压站以外的所有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
  标段二:升压站施工:升压站综合楼、电气楼及站内附属设施等施工图包括的所有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升压站进站道路。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章丘长白山风电项目一期50MW工程风场施工工程
  2、工程总规模:200MW
  3、本期规模:50MW
  4、建设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镇及相公庄、绣惠、普集办事处
  5、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七、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主体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所投的投标文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会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2、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一级、承试一级以上;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与其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各证书清晰扫描件。
  3、企业业绩要求:
  (1)风电场业绩: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应至少具有5个48MW以上已投运风电场建筑安装工程业绩及经验;
  (2)升压站业绩: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应至少具有5个110kV或以上规模已投运升压站工程或5个48MW已投运风电场(含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的业绩及经验;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4、项目经理资质、业绩要求:
  (1)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必须提供该证书清晰扫描件;
  (2)风电场项目经理业绩:应具有不少于3个48MW已投运风电场建筑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从业经验;
  (3)升压站项目经理业绩:应具有不少于2个48MW已投运风电场(含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或2个110kV及以上规模已投运升压站工程的项目经理从业经验;
  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0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良好;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公示;
  8、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应具备的施工能力及所需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能力,具备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
  特别提示: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方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公告发布:
  1、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
  2、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杨经理;联系电话:0531-67716581 邮箱:1517709165@qq.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经十路14800号1021室 邮编:250014
  九、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次投标保证金:HDZQ-GCZB2017133标段人民币26万元;HDZQ-GCZB2017134标段人民币8万元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1000 元整(一个标段),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及《投标申请书》分别扫描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中,邮件标题为“章丘长白山风电施工--投标单位简称或章丘长白山风电升压站施工--投标单位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注意: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代理人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因个人汇款导致的有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帐 号:1602001009200061575
  3、递交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
  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章丘长白山风电施工--投标单位事项简称或章丘长白山风电升压站施工事项--投标单位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十、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代理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底单与《投标申请书》扫描件后,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
  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扫描后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邮件标题“章丘长白山风电施工--投标单位澄清简称或章丘长白山风电升压站施工--投标单位澄清简称”并电话告知确认)。
  2、发售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9:30(暂定)
  2、开标地点:济南市 爱驰酒店二层会议室
  3、酒店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5356号(经十路与山大路交叉口东南角约200米,前台咨询电话0531-66666567转6668 )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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