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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能源辽宁省大连市庄河III(300MW)海上风电项目无功补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8-08 浏览数:136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辽宁省大连市庄河III(300MW)海上风电项目无功补偿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TGT-OTH-SB201754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辽宁省大连市庄河III(300MW)海上风电项目无功补偿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大连市庄河III(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海域,为《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中的III场址。位于庄河规划风电场Ⅰ场址南侧,II场址的东侧,北侧距离航道约1km以上,避开海洋红港口近海航运区,西侧距离航道2km以上。风电场南北长8.6km,东西7.7km,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22.2km,面积约48km2。风电场拟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220kV陆上集控中心。场内集电线路采用35kV海缆,用以各风电机组及风电机组与海上升压站之间的连接,35kV海缆汇流后接至220kV海上升压变电站,再以220kV海缆送至登陆点,架空接入陆上集控中心,陆上集控中心通过一回220kV送出线路送入系统500kV汇集站。
  2.2建设地点:
  陆上集控中心站址拟选择在黑岛镇黑岛电厂码头西北侧区域,沿海公路南侧,距离海缆登陆点约2km。
  2.3建设规模:三峡新能源大连市庄河Ⅲ(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总容量为300MW。
  2.4交通运输条件:
  2.4.1陆上交通条件
  项目位于大连市庄河石城岛东侧、黑岛电厂南侧近海海域,北侧距离黑岛电厂约18km、距航道约1km以上,西侧距离石城岛约18km、距航道2km,毗邻黑岛开发区滨海公路。庄河是黄海北岸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陆域交通四通八达,201国道、305国道、丹大高速公路、庄盖高速公路、北三市大通道横穿东西,203国道、庄林线、张庄线纵贯南北,城庄铁路连接东北铁路网。
  2.4.2港口条件
  目前大连市的港口航运区有159个,包括港口、航道和锚地3个类型,其中港口区72个、航道区74个、锚地区13个。
  (1)港口资源
  主要分布在长兴岛临港区域、旅顺港区域、大连湾到大窑湾海域、皮口港海域、庄河港海域和长山群岛海域。
  庄河港区共有生产性泊位7个,通过能力462万吨、40万人次、1万辆,主要分布在打拉腰、黑岛、石城岛和王家岛。其中打拉腰处建有5000吨级和1万吨级杂货泊位各1个,以及1000吨级滚装泊位1个,陆域面积8.1万m2,陆域纵深约250m,主要服务陆岛运输;黑岛处建有1个3.5万吨级煤炭泊位,主要服务庄河电厂。
  (2)航道资源
  其中大部分位于长海县,其他航道位于普兰店~长海县区域、大连湾~大窑湾海域、旅顺口区和皮口港区。
  (3)锚地资源:主要分布在大连湾~大窑湾、旅顺口区和普兰店皮口港区域。
  2.5招标范围及标段:3台套额定电压为35kV,单台套容量为±20Mvar直挂式、水冷SVG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设备,包括无功补偿成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试验、包装、交货,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同时还需提供设备安装和现场试验的指导、调试等技术服务。
  2.6交货批次和进度:计划于2018年1月31日前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资质,具有合格的产品鉴定证书;
  3)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本次招标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2)业绩要求:近2年至少有5套额定电压为35kV,单套容量20Mvar及以上直挂式、水冷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7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010-57081008)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 “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请先选择支付银行,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2)线下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代理,线下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汇款底单并保存提交,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对标书款到账情况后开放招标公司下载权限。线下支付银行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中环广场支行
  帐号:0200209519200005317
  4.4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电子身份认证
  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anxia.szzsfw.com,服务热线电话:010-64134583),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9日1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现场递交和网上提交,现场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614会议室;网上提交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者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路二段313号
  邮编:116400
  联系人:李洋
  电话:15046059053
  传真:0411-62510942
  电子邮箱:li_yang17@ctg.com.cn
  招标采购监督: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单位纪委
  传真:010-57081315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三峡集团公司办公大楼3层312室
  邮编:100038
  联系人:潘科
  电话:010-57082326
  传真:010-57081315
  电子邮箱:pan_ke@ctg.com.cn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投标文件上传问题服务热线电话:
  电话:010-57081008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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