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包号:CSEMC-17185/2)
盛东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下述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苏发改能源发【2016】1312号文批复)。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盛东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下述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简介:
(1) 招标项目名称:海装如东海上风电场工程(如东H3#)风力发电机组主机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概况: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海装如东海上风电场工程(如东H3#)300MW和扩容100MW,单机容量为5MW及以上的常温防盐雾腐蚀型并网型风电机组。质量保证期整机5年。
(4) 供货范围包含风力发电机组、监控系统、在线振动监测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消防系统、安防遥视、备品备件及易耗品、专用工具和相关技术服务。
二、资金筹备情况:项目所需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风力发电机组设备能力的国内制造厂商(不接受制造厂商代理的投标),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有应用业绩。
(5)投标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6)投标人的分包商应提供过相同规格、相同型号的设备,并具有成功运行三年以上的业绩。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8)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满足以上全部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五、投标人请与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取得联系,由经办人准备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满足招标要求的合同业绩证明、在下列时间从下列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1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休息日除外)
(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西配楼109室
联系人:陈妍、白燕
电话: 010-59518631、59518630
邮箱:zczb2015166@163.com
(3)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元,大写:一仟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特别提醒:只有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80万元人民币(¥:捌拾万元人民币)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足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四楼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西配楼)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八、招标人联系信息
招 标 人:盛东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肖玉芳 周昌军
电话:010-88895947 0513-81969858
电子邮件:xiaoyf@hznewenergy.com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邮 编: 100861
电 话: 010-59518631、59518630
传 真: 010-59518629
联系人:陈妍、白燕
电子邮件:zczb2015166@163.com
十、保密要求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负保密责任,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