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651146)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节能新疆哈密景峡第三风电场B区200MW工程1.5MW塔筒法兰采购-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招标内容:中节能新疆哈密景峡第三风电场B区200MW工程 67台套1.5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采购,包括上段塔筒(上、下)法兰、中上段塔筒(上、下)法兰、中下段塔筒(上、下)法兰、下段塔筒(上法兰、下T型法兰)法兰的加工制造以及法兰的运输和相关服务等。
本次招标67台套塔筒法兰设备
交货地点:中节能新疆哈密景峡第三风电场B区200MW工程塔筒制造厂所在地。
交货期: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0日(具体交货日期以业主的书面通知为准);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独立制造风力发电机法兰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具有完成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3)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近三年内具有风电法兰300台套以上生产供货业绩;
(6)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法兰设备采购合格供应商资格(2016年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1)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 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a.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6573583)。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b.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将汇款单(扫描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ljy@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李金洋(电话:18199185399、传真:0991-2329176-806)。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及包号 |
|
2 |
投标人名称 |
|
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
4 |
联系人及职位 |
|
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
6 |
|
|
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
9 |
法人 |
|
10 |
注册资本 |
|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6年12月26日起至 2016年12月30日止,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 17:30(北京时间)。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7. 标前答疑: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ljy@163.com。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 年1月17日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5层会议室。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招 标 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建伟
联系电话:1527682988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联 系 人:李金洋、赵英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8199185399、18099667252
邮 箱:gxxj_ljy@163.com
接受标书款银行及帐号:
开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帐号:107045574327(标书款账户,请勿汇入投标保证金)
汇入城市:乌鲁木齐市
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及帐号:
开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 户 行 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保证金账户,切勿汇入标书款)
汇入城市:乌鲁木齐市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