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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海上风电叶片产业化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2016-08-04 浏览数:207

本招标项目 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海上风电产业化项目二期工程 已由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管审[2014]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3206231608030101-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海上风电产业化项目二期工程 已由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管审[2014]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如东县经济开发区松花江路南侧、黄山路东侧;
  2.2 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4915.18平方米其中2号生产车间33786.78平方米、1号仓库1128.4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建筑、安装、装饰、机电安装、室外配套等所有分部分项工程。
  2.4 计划开工、竣工时间: 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待定。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合同估算价: 8000万元。
  3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且 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 、 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 B 类安全考核证书 , 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 , 并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施工员( 2 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2 人)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需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 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6 月连续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
  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2014年、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企业2013年、2014年、2015年不存在亏损情况;招标人将据此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4.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4.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预审和投标。
  4.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8 、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的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4.9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 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各建筑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4.10 、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60周岁以内(不含60周岁)(需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连续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及身份证)。项目负责人须有 建筑工程一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1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须提供相应的上岗证或职称证书、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连续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4.12 、企业业绩:投标近四年 (以 2012年7月1日以后的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且中标通知书必须经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项目或在建的主体完工项目)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注:类似工程指:自 201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跨跨度 36米及以上且单体面积30000平米及以上且造价6400万元以上的钢结构工程(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且中标通知书必须经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 的竣工项目或在建的主体完工项目)。若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未能体现单独跨度 36米及以上且单体面积 30000平方米的工程内容,则需提供图纸或发包人证明材料。
  4.13 、参加资格预审活动的资格预审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资格预审经办人员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连续社会保险缴费清单的证明原件(如遇养老保险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0513-68508580)。所有资格预审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4.14 、 企业信誉:投标企业三年内(以发布时间为准)无不诚信行为,未进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资格预审办法
  5.1 、资格预审办法: 本 工程经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预审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合格单位参加下次投标时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必须与此次预审提交资料完全一致。
  5.2 、资格审查办法参照江苏省建设厅苏规字(2013)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招标单位有权对投标人承建的工程业绩进行考察以及所提交资料进行复核,最终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施工业绩、信誉、现场管理等诸方面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资审委员会,决定其是否入围。
  6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 .1 、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 间: 2016 年 8 月 3 日至 2016 年 8 月 8 日 17 时 30 分。
  6.2 、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网上报名,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8 月 12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 。
  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开标室 (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
  7.2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携带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特别提醒:
  ①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必须是报名成功的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一致。
  ②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提交及核对记录(格式详见附件一)、及所需原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现场签到。
  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核查原件必须按本公告规定带至资审现场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提交,未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不全者,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要求:
  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密封后递交。
  ②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准备叁份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密封,在封袋上应标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在封袋上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资格预审申请人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
  ④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时,应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 3 )资格预审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资格预审申请人。
  (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7.3 、 未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 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以不署名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向招标人提出 , 不署名的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专用邮箱( 739355866@qq.com ),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澄清。招标单位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 18723124155 ,如有投诉,请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9 .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件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或本工程招标公告附件中发布并提供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影响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且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3天,相应延长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10. 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中或本工程招标公告附件中有关该工程的澄清、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
  11.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12.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各资格预审申请单位送达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单位,若有疑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13.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以便资格审查委员会做出正确的判断。资格预审将完全依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单位要求对所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4 、其他注意事项
  招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一周内通知投标单位对投标人所报企业业绩进行考察以及所提交资料进行复核,请各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如未按通知接受招标人接受业绩考察,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本工程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具考察时间由招标代理单位另行通知。
  15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16 、合同条件 :
  16.1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中标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如未按时缴纳,业主有权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16.2 、本工程无预付款,所有基础完工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30% ;所有工程主体(叶片车间包含屋面板和外墙板)完工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60% ;竣工预验收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80% ;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或交付使用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0%;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5% ;余款 5% 为工程保修金。
  16.3 、经确认乙方为挂靠施工单位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 15 天内无条件退场,否则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已完成的工程款项按工程清单、中标单价的 60% 进行结算。
  17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7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6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
  18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标法(总分 100 分)
  18.1 施工组织设计( 15 分)。
  18.1.1 评标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共 15 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
  A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总分 1.5 分。评审结论为合格得 1 分,良得 1.2 分,优秀得 1.5 分;
  B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总分 1.5 分。评审结论为合格得 1 分,良得 1.2 分,优秀得 1.5 分;
  C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总分 1.5 分。评审结论为合格得 1 分,良得 1.2 分,优秀得 1.5 分;
  D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总分 1.5 分。评审结论为合格得 1 分,良得 1.2 分,优秀得 1.5 分;
  E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总分 1.5 分。评审结论为合格得 1 分,良得 1.2 分,优秀得 1.5 分;
  F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总分 1.5 分。评审结论为合格得 1 分,良得 1.2 分,优秀得 1.5 分;
  G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总分 1.5 分。评审结论为合格得 1 分,良得 1.2 分,优秀得 1.5 分;
  H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总分 1.5 分。评审结论为合格得 1 分,良得 1.2 分,优秀得 1.5 分;
  I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总分 1.5 分。评审结论为合格得 1 分,良得 1.2分,优秀得 1.5 分;
  J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总分 1.5 分。评审结论为合格得 1 分,良得 1.2 分,优秀得 1.5 分;
  18.2 、 投标报价( 85 分)
  18.2.1 、 评标内容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 7 ≤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 =A × K1 × Q1+B × K2 × Q2 , Q2=1-Q1 , Q1 取值为 65 % 、 70 % 、 75 % 、 80 % 、 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Q1 、 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90% 。评标价等于评价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18.2.2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 85 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增加 1% 扣 1 分,最多扣 6 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减少 1% 扣0.5 分,最多扣 4 分。不足 1% 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8.3 、定标(方案):
  评标委员会按总分由高到低推荐 1 ~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从最高总分相同的投标人中当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1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rdzfcg.gov.cn/rdweb/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上发布。
  2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08 室
  联系人:施先生电话: 18723124155
  招标代理: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袁 女士 电话: 13862886698
  附件一 原件提交及核对记录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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