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W16-GJ-ZB01
1.招标条件
项目单位为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并委托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及内容名称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在历史年度承担的项目中,须客户反映良好,项目专家评审意见优良,无否定性验收意见。
(N)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N+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必须为独立的专业咨询研究机构,同时具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的相关仿真技术设备及应用,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国内、外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经验,具备省、部级以上相关专业类似研究课题3次及以上的工作业绩。
(3)项目负责人应由咨询机构正式工作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5月 18 日起至2016年 5 月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3:3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308室(010-87631356)。
4.3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4需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5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请携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7日上午 10:00。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C座二层多功能厅。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6月07日上午09:00-10:00。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邮 编: 100075
联 系 人:连莲
电 话: 010-87631380 010-87631356
传 真: 010-87207759
2016年0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