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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司2016年度明阳MY1.5S风电机组备件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16-05-03 浏览数:137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司委托,对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司2016年度明阳MY1.5S风电机组备件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TC-2016-087 )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招 标 公 告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司委托,对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司2016年度明阳MY1.5S风电机组备件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TC-2016-087 )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一. 招标项目内容及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包内备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装卸、保险、税费以及安装、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的维修保养等相关服务工作。本招标项目包括5个合同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货物一览表。
  采购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对应备件的控制价。
  采购周期:1年,自2016年 5月 15 日至2017年 5月15 日。
  二、交货要求:分批交货,合同包每批交货地点、规格、数量以采购人订单通知为准。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所投合同包数量不限。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投标将被否决,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五、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标准为: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投标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2013年5月1日以来未因货物质量或安全问题受过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六、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 5 月 3日至2016年 5 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出售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F)。招标文件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F),接收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招标人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场验证登记,投标文件中应有法定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验证。招标人应在监督机构代表现场监督下进行开标。
  十、招标人: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城街道目海路37号建行大楼4楼
  邮编:355100;
  电话:0593-8813503
  传真:0593-8813503
  联系人:吴明阳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F 邮编: 350003
  联系 人:林 工
  联系电话:0591-87538104
  传 真:0591-87538104
  邮 箱:2795743132@qq.com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账 号:1180 6010 0100 0840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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