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山东华电莱州湾LZW9#(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和可研阶段勘测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 HDXXF-2015242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是进行山东华电莱州湾LZW9#(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并编制该项目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海洋水文特征值专题报告、全潮水文观测专题报告、海冰影响专题报告、泥沙运动海床冲淤专题和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山东华电莱州湾LZW9#(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
2、工程总规模:山东华电莱州湾LZW9#(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和可研阶段勘测
3、本期规模:同上。
4、建设地址:山东省莱州湾LZW9#海上风电场场址。
5、投资方及投资比例:项目投资全部通过贷款解决。
七、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应具有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咨询服务甲级资质。
4 2005年至今,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累计总装机100MW及以上容量风力发电场可行或设计业绩,同时具有不少于一项类似海上风电场可行或勘察设计业绩。
5 设计总工程师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设计工作经验,至少在一个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担任过设计总工程师或设计副总工程师职务。其它专业主要设计人员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设计工作经验;工地设计代表要求有工程师职称,具备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以上主要设计人员中标后与投标时必须保持一致,且中标后未经业主同意不得调整(须附学历证、身份证、职称证)。
6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设计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 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提供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公告发布:
1、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
2、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0531-67716581 邮箱:1517709165@QQ.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经十路14800号1017室 邮编:250014
九、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及《投标申请书》分别扫描发送至邮箱1517709165@QQ. COM中,邮件标题为“莱州海上风电可研--投标单位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开户名称: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帐 号:1602001009200061575
3、递交时间: 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
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莱州海上风电可研××事项-投标单位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十、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代理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底单与《投标申请书》扫描件后,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
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扫描后发至邮箱1517709165@qq.COM ,邮件标题“莱州海上风电可研澄清申请-申请单位简称”并电话告知确认)。
2、发售时间: 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山东济南市爱驰精选酒店二楼会议室(济南市经十路与山大路路口,东行100米路南;前台电话:0531-66666567)。
十二、资质原件审查及资格审查
在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管理体系、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等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原件进行核查。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