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情况
我公司就莱州莱州土山风电场三期、四期项目测风塔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其中:
标段1:莱州土山风电场三期项目测风塔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范围为1座测风塔的设计、制作工程、测风塔基础施工及相关材料、工具的运输、塔架的运输及安装工程、测风仪器的采购、安装、调试、定期维护及人员培训、防雷、接地施工、两年质保。
标段2:莱州土山风电场四期项目测风塔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范围为1座测风塔的设计、制作工程、测风塔基础施工及相关材料、工具的运输、塔架的运输及安装工程、测风仪器的采购、安装、调试、定期维护及人员培训、防雷、接地施工、两年质保。
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以上2个标段进行报价,招标人根据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公司综合实力等因素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但招标人不保证同一投标人全部中标以上2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需)
4)、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 ,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5)、具有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0)、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11)、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制造、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1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4)、未有国家、行业、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内的不良记录。
1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以上资质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于2015年9月30日起至2015年10月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本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或将以上资料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人联系邮箱,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免费提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10月20日上午10:00。
5.2 送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西塔16楼会议室。
5.3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标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桂冠山东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西塔16楼
邮编:264003
联系人:刘毅
电话:0535-6910313
传真:0535-6915297
电子邮箱:ggdyfdxmb@163.com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