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五凌鄯善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楼兰风区,风场中心距鄯善县行政中心约90km,场区地形平坦,地貌类型为荒漠戈壁,海拔约在990m~1080m之间。五凌鄯善风电场二期工程装机总容量为49.5MW,安装33台单机容量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主要工程项目有:33台风机(塔筒)基础工程、33台风机(塔筒)安装工程、33台箱变基础工程、33台箱变安装工程、场内35千伏集电线路工程、110千伏升压站工程
1、地址条件
勘查区拟建场区属于荒漠戈壁,地形平坦,海拔200m~300m,相对高差100m,场内无滑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
2、气候条件
鄯善地处中纬度的亚洲腹地,远离海洋,北部又有高山屏障阻隔北方冷湿气流,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主要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夏季炎热,冬季寒冷,春季升温迅速,秋季降温迅速,降水稀少,气候干燥;热量丰富,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昼夜温差大,风沙较多;每年都有八级以上大风,危害较重。县境因受地形影响,由北向南分为3个气候区:东天山南麓气候区、火焰山以北气候区、火焰山以南气候区。距离风电场较近的十三间房气象站基本气象要素年值统计如下:
年平均气温:9.6℃
极端最高气温:44.7℃(2000年7月11日)
极端最低气温:-30.2℃(1976年12月26日)
平均气压:927.6 hPa
平均水汽压:4.4 hPa(1)
平均相对湿度:35%
年平均降水量:36.9 mm
年平均蒸发量:4367.3 mm
最大风速:33.0 m/s(10分钟平均风速)
最大冻土深度:130 cm(1985年1月)
平均雷暴日数:6.8 d
年均日照时数:3270.9 h
3、 交通条件
五凌鄯善风电场场址位于吐鲁番市至哈密市的国道312南侧,交通十分便利,材料、设备可直接汽车运至风电场。
现五凌鄯善风电场二期土建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湖南五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内容:
33台风力发电机组及33台机组变基础工程;110kV升压站建筑工程,进场道路,风电场内检修道路及风机安装平台;施工辅助工程;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货、保管、送检,除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以外的其它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制造)、运输及保管;全权负责工程开工至竣工阶段所有检测及验收(包括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验收、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防雷验收、消防报建与验收)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
招标人只提供风机基础钢筋,承包人负责除此之外的全部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所需全部混凝土、砌体、装饰性材料、接地材料等。
三、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资质等级: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施工业绩:近三年具有新疆地区风电场土建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四)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201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六)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书(500万元以下项目要求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500万元以上项目要求持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B证;应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五年内负责过类似于本工程的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3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七)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至少有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八)其它: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一)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等】被曝光为失信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四)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五)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工期要求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如下:2015年9月25日设备人员进场,2015年10月10日前完成首台风机浇筑, 2015年11月 30日前完成全部风机、箱变基础浇筑。
七、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9月2日至9月11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面售
投标人须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招标人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留复印件)。
(二)网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2.本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三)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5年9月23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登陆《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http://www.cpeinet.com.cn)进行用户注册(免费),将注册成功后的信息资料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gys@wldl.com.cn),并打印装入投标文件中。不注册的投标人将难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731-85893421)。
九、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办公大楼
邮 编:410004 联系人:瞿宁
电 话:0731-85893338 传 真:0731-85893445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贺俊滔 电 话:18670082577
标书购买费汇款帐户信息:
户 名:湖南五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帐 号:43001767061052500098
开户行:建行长沙市赤岗支行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