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治国的要务在于视听和纳谏。在掌握信息方面,诸葛亮融合了法家的手段和儒家的观念,强调君主明察下情,多方了解。“为政之道,务于多闻,是以听察采纳众下之言,谋及庶士,则万物当其目,众音佐其耳。”从他强调“人君以多见为智,多闻为神”来看,他受申不害、韩非的影响较大,主要偏重于防范“或有吁嗟之怨而不得闻,或有进善之忠而不得信”(《视听》)。但在纳谏方面,诸葛亮又采取儒家观点,强调纳谏对君主的矫正作用。“纳言之政,谓为谏诤,所以采众下之谋也。故君有诤臣,父有诤子,当其不义则诤之,将顺其美。匡救其恶。”他特别指出拒谏会导致排挤忠臣,邪佞专政。纳谏的责任在君主,“屋漏在下,止之在上,上漏不止,下不可居矣。”(《纳言》)
君主察疑,关键是区分正邪。看到“红紫乱朱色,淫声疑正乐”。察疑目的是解疑,君主要学会明断,“计疑无定事,事疑无成功”,这又表现出儒家与法家的杂糅。察疑的主导权在上不在下。“不患外不知内,惟患内不知外;不患下不知上,惟患上不知下;不患贱不知贵,惟患贵不知贱。”尤其是决狱行刑,如果无罪而被冤枉,有罪而蒙宽恕,会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招致祸乱。诸葛亮举例道:“形惧声哀,来疾去迟,还顾吁嗟,此怨结之情不得伸也。下瞻盗视,见怯退还,喘息却听,沉吟腹计,语言失度,来迟去速,不敢反顾,此罪人欲自免也。”(《察疑》)对照诸葛亮在蜀的执法行为,可以说他在仁政和酷法之间把握了恰当的分寸。
治民先要治官。治人的根本是导之风化,而要推行教化先要官得其人。“治人犹如养苗,先去其秽”,即像清除稗草那样清除害民官吏。亲民官吏搜刮过度,会造成饥乏乱逆。劝课农桑要无夺其时,薄赋轻敛要无尽民财(《治人》)。所以,诸葛亮认为,治国之道,务在举贤,奉行孔子“举直措诸枉”的思想。他说:“夫治国犹于治身,治身之道,务在养神,治国之道,务在举贤,是以养神求生,举贤求安。”“治国之道,举直措诸枉,其国乃安。”(《举措》)他特别强调,举贤要关注隐逸。“夫柱以直木为坚,辅以直士为贤,直木出于幽林,直士出于众下,故人君选举,必求隐处。”在现实中的人才,有的才高而湮没下层,有的卓绝而不愿出仕,有的不同流俗而不得推荐,有的隐居山林以保全志节,还有的被谗言构陷而遭遇不公。一旦“谗邪得志,忠直远放”,欲求国治而不可得。诸葛亮用十分浅近的比喻说道,入仕如同嫁女,倒贴男家以求嫁出之女,是自失身份的。所以,真正的人才应该由执政者以礼相聘。
在官吏选任上,诸葛亮主张“为人择官者乱,为官择人者治”(《举措》)。对于在职官吏,诸葛亮强调考绩黜陟的重要性。“考黜之政,谓迁善黜恶。”君主要做到“进用贤良,退去贪懦”;“劝善黜恶,陈之休咎”(《考黜》)。他从民生出发,列举了考绩黜陟的五个重点,称为“五苦”:一是以权谋私,“或有小吏因公为私,乘权作奸;左手执戈,右手治生;内侵于官,外采于民,此所苦一也”。二是执法宽严不等,“或有过重罚轻,法令不均;无罪被辜,以致灭身;或有重罪得宽,扶强抑弱;加以严刑,枉责其情,此所苦二也”。三是放纵恶吏,“或有纵罪恶之吏,害告诉之人;断绝语辞,蔽藏其情;掠劫亡命,其枉不常,此所苦三也”。
四是任用私人,“或有长吏数易守宰,兼佐为政,阿私所亲,枉克所恨,逼切为行,偏颇不承法制;更因赋敛,傍课采利;送故待新,夤缘征发;诈伪储备,以成家产,此所苦四也”。五是勒索民众以邀功,“或有县官慕功,赏罚之际,利人之事,买卖之费,多所裁量,转其价数,民失其职,此所苦五也”(《考黜》)。这五苦是民之五害,犯者必黜,无犯者必迁,自然政治清明。从诸葛亮列举的五苦内容来看,其价值取向是儒家的,其管理手段是法家的,是把汉代以来的“霸王道杂之”梳理为制度化建设的思想准则。
考绩和赏罚是不可分割的。诸葛亮关于赏罚的基本思想是:“赏以兴功,罚以禁奸。赏不可不平,罚不可不均。赏赐知其所施,则勇士知其所死;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他特别强调赏罚的公平,所以,尤其要注意“赏不可虚施,罚不可妄加,赏虚施则劳臣怨,罚妄加则直士恨”。与考黜上的“五苦”对应,赏罚上有“五危”:一是“必生可杀”,即对可杀之罪下不了手,如此则“众奸不禁”,必不可久。二是“必杀可生”,即对可以不杀者痛下杀手,如此则“士卒散亡”,其众必寡。三是“忿怒不详”,即意气用事而不守规则,如此则“威武不行”,见敌不起。四是“赏罚不明”,即赏罚的缘由不够清晰,如此则“下不劝功”,上无强辅。五是“教令不常”,即规则不稳定而随意变动,如此则“法令不从”,事乱不理。最严重的是“以私为公”,则会导致人有二心,国家危亡。诸葛亮在赏罚上最为注重如何做到人们心服口服,虽死无怨,他强调,赏罚必须规则先行,条件预定。“人君先募而后赏,先令而后诛。”赏罚公正,要做到“赏赐不避怨仇”,“诛罚不避亲戚”(《赏罚》)。挥泪斩马谡,最能体现这种公正观。要做到赏罚公正,政务无偏,还要控制喜怒。人的喜怒情感不可消除,然而喜要喜当喜之事,怒要怒当怒之情。“怒不犯无罪之人,喜不纵可戮之士”;反过来,“喜不可纵有罪,怒不可戮无辜”。理想的君子,应当“威而不猛,忿而不怒,忧而不惧,悦而不喜”(《喜怒》),如此方可真正建立领导人的尊严。
对于民众治理,诸葛亮强调儒家思想中的“不患贫而患不安”,同时他又用老子的“损不足以奉有馀”来解释“不均”和“不安”的根源,而关于“躬耕者少,末作者多”的担忧,还带有明显的法家印记。诸葛亮在引用老子的“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时,把紧接着的下句改为“不贵无用之物,使民心不乱”(老子原文为“不见可欲,使民不乱”),把道家的无为变为有为,把儒家的浮饰变为节俭,“各理其职,是以圣人之政治也”(《治人》)。他反复说明倡导俭约、反对奢侈的重要性。以俭治国,是诸葛亮的一个鲜明特色。这一特色,与蜀汉的财政状况紧密相关。
在管理者自身修养方面,诸葛亮强调正人先正己,身正而影从。“夫释己教人,是谓逆政;正己教人,是谓顺政。故人君先正其身,然后乃行其令。身不正则令不从,令不从则生变乱。”(《教令》)然而,在察人方面,诸葛亮则对法家之术有着深入的正面发掘。他认为,“外伤则内孤,上惑则下疑;疑则亲者不用,惑则视者失度;失度则乱谋,乱谋则国危,国危则不安。”所以,术的本质,是以譬喻和推理对事物形成更确切的认知。由此出发,诸葛亮提出了一些普遍性的准则以指导用术。例如,富者得志会导致贫者失时,过于吝啬会带来更大耗费,储藏越多损失也就越多,事多者烦而烦又生于先前之怠。思虑要由近及远,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点到面。管理者不求超凡入圣,只求不懈提升。“洗不必江河,要之却垢;马不必骐骥,要之疾足;贤不必圣人,要之智通。”(《阴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