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绿证绿电交易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件表示,加强绿证绿电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使用绿证用于权重核算。对于能耗强调目标完成严重滞后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购买绿证绿电进行可再生能源消费替代。
文件指出,本细则适用于河南省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交易及相关管理工作。
原文如下:
1381180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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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风力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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