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提前站位,强化源头管理。利用辖区“网格化”管理平台,结合春节前领导带队现场走访,与风电项目业主、施工方和管理单位开展安全管理约谈等形式,了解春节期间水工项目生产停工安排计划、人员值守安排情况等,并针对海上风电场建设的技术特点和特有属性,进一步督促施工方提前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从源头上明确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保障重大水工项目作业安全的海事专业监管水平。

二是主动落位,突出一线监管。顺应基层海事模式化改革要求,加强执法力量倾向一线,并联合施工方对安全保障措施和警戒方案进行评估,制定节假日期间重点水工巡航游弋计划,结合“互联网+海事”信息化应用强化风电施工水域的电子巡航和海上巡查,积极探索构建海上风电施工无人机巡检机制,工程施工以来,舟山海事部门累计开展海上风电施工巡查74次,对施工水域设置的灯浮、AIS航标及3座海上风机高承台工程开展夜查8次;有效保障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工作安全平稳推进。

三是提炼到位,完善“后监管”经验总结。作为省内首个海上风电项目亮点工程,舟山六横海事部门积极探索汇编《国电舟山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2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研究》课题方案,从海事专业角度总结提炼风电水工项目监管经验,填补海上能源建设项目监管空白,为后续嵊泗1、2、3、4号系列海上风电场和中广核岱山4号海上风电场等多个海上风电项目的海事监管提供有益借鉴,有效保障海上风电场建设“后监管”工作安全平稳推进。